1.面試按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宣威市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主要內容將在規(guī)定網(wǎng)站上公告。面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2.面試時間: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上午:8:00開始至進入面試考生全部面試結束。
面試地點在《宣威市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方案》上公布。
3.有關事項
⑴面試采用答辯方式進行。
⑵考生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責任由考生自負,面試按面試方案規(guī)定正常進行。
⑶面試總成績?yōu)?00分。等額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⑷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學成績+教育心理學成績+專業(yè)知識成績+教法技能成績+政策性加分)÷2.5〕×50%+〔面試成績〕×50%;沒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學成績+教育心理學成績+專業(yè)知識成績+教法技能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八、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
根據(jù)本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意見》(曲政發(fā)〔2013〕52號)文件中有關優(yōu)先錄用的規(guī)定執(zhí)行,若再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又相同則以專業(yè)知識和教學技能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又相同則對并列者重新組織面試。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后,由招聘學校組織對擬錄(聘)用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內容進行考核。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wèi)生局《轉發(fā)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文件執(zhí)行。由宣威市教育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招聘學校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由宣威市教育局組織到其他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考生考核、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從本崗位考生中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通過規(guī)定網(wǎng)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九、錄(聘)用手續(xù)辦理程序及時限要求
1.宣威市教育局按照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規(guī)定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節(jié)假日順延)。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由宣威市教育局組織選崗,選崗按綜合成績、層次、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若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以抽簽的方式來確定選崗順序。提出擬錄(聘)用意見經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送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辦理錄(聘)用手續(xù)。
3.在辦理錄(聘)用手續(xù)階段,因通過其他方式就業(yè)等原因放棄錄(聘)用資格的考生,必須在錄(聘)用手續(xù)辦理開始一周前,向宣威市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否則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考生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以及公示結果影響錄(聘)用造成崗位空缺的,從本崗位考生中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
4.招聘學校須與新招聘教師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師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教師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構和社會的監(jiān)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
2.招聘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從事考試招聘、面試、考核、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考生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人事部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2〕35號)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處理。
3.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在公開考試招聘的任何階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機關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交由公安機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4.對自愿放棄資格復審、面試或錄(聘)用資格而未按規(guī)定提交自愿放棄申請的考生,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
5.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將按禁考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以予紀律處分。
宣威市紀檢監(jiān)察機構和宣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對整個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規(guī)定的管理權限及時處理。整個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必須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各項具體工作務必按時、抓緊、抓實、抓細,確保今年的公開招聘工作圓滿完成。
十一、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監(jiān)督電話:宣威市教育局紀委:0874—7125367
宣威市人才服務中心:0874—6189647
附件:宣威市二○一三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xls
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威市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宣威市二○一三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 ||||||||||||||||
層次:小學 2013年 | ||||||||||||||||
學科單位 |
崗位 |
合計 |
備注 |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美術 |
體育 |
幼教 |
計算機 | |||
文興中心學校 |
0 |
1 |
1 |
2 |
||||||||||||
東山中心學校 |
7 |
6 |
1 |
1 |
15 |
|||||||||||
寶山中心學校 |
2 |
3 |
5 |
|||||||||||||
樂豐中心學校 |
3 |
1 |
1 |
5 |
||||||||||||
熱水中心學校 |
8 |
7 |
1 |
1 |
1 |
18 |
||||||||||
阿都中心學校 |
4 |
5 |
1 |
1 |
1 |
1 |
13 |
|||||||||
雙河中心學校 |
0 |
0 |
2 |
1 |
1 |
1 |
5 |
|||||||||
格宜中心學校 |
2 |
3 |
4 |
9 |
||||||||||||
羊場中心學校 |
5 |
5 |
||||||||||||||
海岱中心學校 |
4 |
4 |
3 |
11 |
||||||||||||
龍場中心學校 |
2 |
5 |
7 |
|||||||||||||
田壩中心學校 |
4 |
3 |
7 |
|||||||||||||
西寧中心學校 |
2 |
1 |
1 |
2 |
6 |
|||||||||||
宛水中心學校 |
2 |
4 |
6 |
|||||||||||||
雙龍中心學校 |
15 |
6 |
21 |
|||||||||||||
龍?zhí)吨行膶W校 |
2 |
2 |
1 |
5 |
||||||||||||
普立中心學校 |
4 |
6 |
2 |
1 |
1 |
1 |
15 |
|||||||||
務德中心學校 |
1 |
4 |
4 |
1 |
10 |
|||||||||||
得祿中心學校 |
1 |
1 |
2 |
|||||||||||||
板橋中心學校 |
1 |
1 |
2 |
|||||||||||||
倘塘中心學校 |
4 |
4 |
2 |
1 |
1 |
1 |
13 |
|||||||||
合計 |
59 |
60 |
34 |
10 |
6 |
6 |
0 |
7 |
182 |
|||||||
說明:1.小學語文、數(shù)學分三組,A組(雙龍中心學校、務德中心學校、海岱中心學校、普立中心學校)、B組(宛水中心學校、田壩中心學校、東山中心學校、龍?zhí)吨行膶W校、阿都中心學校)、C組(西寧中心學校、寶山中心學校、樂豐中心學校、格宜中心學校、龍場中心學校、板橋中心學校、倘塘中心學校、熱水中心學校)。 2.小學英語分兩組,A組(寶山中心學校、阿都中心學校、雙河中心學校、格宜中心學校、羊場中心學校、倘塘中心學校)、B組(海岱中心學校、龍場中心學校、西寧中心學校、普立中心學校、務德中心學校、得祿中心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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