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北京市第九中學分校公開招聘化學教師1人。
一、招聘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化學教師1人
二、相關待遇:享受事業(yè)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待遇
三、報名條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高中教師資格。
四、崗位要求:
1、化學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相應學位;
2、35歲以下,5年以上公辦校工作經(jīng)歷;
3、具有扎實的本專業(yè)教育教學基本功,能勝任班主任工作。
五、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日9:00-16:00
聯(lián)系人:邢老師13621368276
六、報名地點:北京市第九中學分校
七、報名材料:本人攜帶以下材料現(xiàn)場審核: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攜帶原件備驗)。
八、考試安排:筆試、面試;詳見用人單位通知。
九、成績公布:石景山區(qū)教育委員會網(wǎng)站公布成績。筆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序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十、體檢考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序1:3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十一、擬聘用人員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十二、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擬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
石景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