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中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
中學音樂學科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
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是合格的大學畢業(yè)生參加的全省統一的選拔性考試。考試結果將作為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面試的依據。招聘考試應從教師應有的專業(yè)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招聘考試應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qū)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二、考試目標與要求
1.考查考生對中學音樂課程教學內容的理解、掌握和運用。
2.考查考生對與中學音樂課程相關的大學專業(yè)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
3.考查考生對中學音樂課程與教學論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方法的理解、掌握與應用。
三、考試范圍與內容
考試范圍
(一)音樂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樂理、基礎和聲、藝術概論、歌曲寫作常識、曲式與作品分析、中國民族民間音樂、中國音樂史與名作欣賞、外國音樂史與名作欣賞。
(二)中學音樂課程與教學論內容。
考試內容
(一)音樂基礎理論知識
1.基本樂理
(1)熟練掌握五線譜和簡譜的記譜法。
(2)掌握節(jié)奏、節(jié)拍、速度、力度等音樂基本要素及常用記號。
(3)掌握音程、和弦的概念,構成和識別原位和弦與轉位和弦。
(4)掌握、辨別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調式。
(5)掌握轉調和移調。
2.基礎和聲
(1)掌握Ⅰ、Ⅳ、Ⅴ級三和弦及其轉位和弦的連接。
(2)掌握屬七和弦及其轉位和弦的應用。
(3)掌握終止的類別和應用。
(4)能運用適當的和弦、音型為中學音樂教材的歌曲配伴奏。
3.藝術概論
(1)了解藝術的本質和特征。
(2)懂得藝術的社會功能。
(3)掌握藝術欣賞的一般規(guī)律和審美心理。
(4)了解藝術家的生活經歷與藝術創(chuàng)作之間的關系。
4.歌曲寫作常識
(1)懂得歌曲的常見體裁和基本特點。
(2)懂得聲樂作品中詞曲的結合關系。
(3)懂得音樂主題的概念及構成因素。
(4)懂得歌曲旋律的基本形態(tài)及發(fā)展手法、節(jié)奏表現特點和基本調式規(guī)律。
(5)懂得歌曲常見的曲式結構及前奏、間奏、尾奏的寫作手法。
(6)能運用歌曲寫作常識編創(chuàng)單段體歌曲。
5.曲式與作品分析
(1)懂得音樂作品中內容與形式、內容與曲式的關系。
(2)能分析音樂作品的動機、樂節(jié)、樂句、樂段、主題、調式、調性等。
(3)掌握一段曲式、二段曲式、三段曲式的構成和類型。
(4)掌握三部曲式、變奏曲式、回旋曲式、奏鳴曲式和回旋奏鳴曲式的結構和類型。
6.中國民族民間音樂
(1)掌握民間音樂的概念、特征及分類。
(2)懂得漢族民歌的體裁類型及音樂特征;了解具有代表性的少數民族民歌與歌舞音樂的特點。
(3)懂得說唱音樂的種類及唱腔的主要特點;了解南、北方主要曲種的概況。
(4)了解戲曲的代表劇種概況;掌握戲曲音樂的構成及主要特征。
(5)掌握民族樂器的分類、特征及代表作品;懂得民族器樂常見的合奏形式及代表作品。
7.中國音樂史與名作欣賞
(1)懂得古代文獻中音樂起源的觀念。
(2)了解周代樂舞、《詩經》、《楚辭》以及周代樂器與器樂的發(fā)展;了解儒、墨、道家音樂觀。
(3)懂得漢樂府及代表人物;了解漢代鼓吹樂、相和歌。
(4)了解魏晉南北朝時期古琴音樂的發(fā)展。
(5)了解唐代法曲、大曲及代表作品;懂得隋唐時期的主要音樂家及其音樂成就。
(6)了解宋詞的體裁形式及代表人物;熟悉元雜劇的發(fā)展及代表人物、了解宋元時期影響較大的器樂及其代表作品。
(7)了解明清時期戲曲的發(fā)展;懂得明清時期說唱音樂的主要種類、影響較大的器樂及代表作品、民間器樂合奏的主要形式。
(8)懂得學堂樂歌的產生與發(fā)展及主要音樂家及其代表作品;了解民國時期戲曲音樂和民間器樂的發(fā)展概況;了解民國時期的主要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
(9)了解中國歌劇的產生與發(fā)展及代表作。
8.外國音樂史與名作欣賞
(1)了解古希臘音樂的特點和主要樂器。
(2)懂得格里高利圣詠的基本特征及中世紀的代表性樂器。
(3)了解文藝復興時期的主要樂派及德國宗教音樂改革。
(4)掌握巴洛克時期的音樂風格;熟悉該時期主要作曲家及其作品;了解歌劇的誕生與發(fā)展;了解清唱劇與康塔塔的起源和發(fā)展。
(5)掌握古典主義時期的音樂特征;熟悉該時期的主要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
(6)掌握浪漫主義時期的音樂特征;熟悉該時期的主要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
(7)了解民族樂派的形成和發(fā)展,熟悉該時期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品。
(8)了解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著名音樂家及代表性作品。
(9)了解20世紀印象主義、表現主義、序列主義、電子音樂的風格特征、代表作曲家及代表性作品。
(二)中學音樂課程與教學論內容
1.理解和掌握教育部《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7~9年級)、教育部《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的主要內容。
2.了解當代著名的音樂教育體系。
3.掌握中學音樂教學原則和主要的教學方法。
4.掌握唱歌、欣賞、音樂知識和創(chuàng)作教學的方法及要點。
5.掌握音樂教學評價的原則、內容以及評價的方式與方法。
6.掌握音樂教學中常用的現代教育技術設備。
7.熟悉現行中學音樂教材,能選擇適當的音樂教學策略進行教學設計。
8.了解中學音樂課程資源的開發(fā)與利用。
四、考試形式
1.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2.考試時間:120分鐘。
3.試卷分值:150分。
五、試卷結構
1.主要題型: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案例分析題等。
2.內容比例:音樂學科專業(yè)基礎主干知識約占60﹪,中學音樂學科課程與教學論知識約占40﹪;音樂學科專業(yè)基礎主干知識包括中學音樂專業(yè)基礎主干知識和高等教育對應于中學音樂學科的相關專業(yè)知識。
3.試題難易比例:容易題40%,中等難度題40%,較難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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