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招錄單位根據(jù)網(wǎng)上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應試人員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證明材料等,按照職位條件進行資格復審。本環(huán)節(jié)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要嚴格執(zhí)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201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后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招錄單位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jù)應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yōu)榱阏,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省、市州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17個插花型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yè)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采取核減招錄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各市州考錄辦初步進行職位合并,上報“省考錄辦”審定并公布全省職位合并方案。省、市州考錄辦分別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以及面試時間、地點、所帶證件、要求和招錄單位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事項,在省人社廳網(wǎng)站和各市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各招錄單位通知報考本單位應試人員按期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七、體能測評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機關警察職位,需要進行體能測評的,體檢前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上述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qū)組織,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組織進行,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參加體能測評人員要隨時關注省人社廳網(wǎng)站、各市州人社局網(wǎng)站發(fā)布的有關體能測評通知。
八、考試總成績確定
應試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shù)]×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九、體檢
根據(jù)應試人員的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qū)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必須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三甲以上醫(y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省、市州考錄辦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yī)院進行復檢。省、市州考錄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民警察并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應試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guī)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報考人員,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jīng)省、市州考錄辦核準后,按該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無正當理由放棄體檢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考察
體檢結束后,在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根?jù)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煨〗M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表》,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不合格者,經(jīng)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qū)審定后,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恪Ⅲw能測評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在考察環(huán)節(jié)個別職位報考人員提出放棄的,若有正當理由,經(jīng)“省考錄辦”審批方可遞補;若無正當理由,不能遞補。截止本環(huán)節(jié),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公示和審批錄用
省直地廳級以上招錄單位、市州考錄辦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人員中綜合考核,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招錄單位負責核實。若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j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試人員,取消錄用資格。若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xù)。經(jīng)批準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須接受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其誠信檔案備查。
審批錄用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十二、監(jiān)督檢查
為保證本次考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負責對全省考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單位要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同時邀請“兩代表一委員”、應試人員及家長代表參與重點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落實應試人員和人民群眾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要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規(guī)范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發(fā)現(xiàn)涉考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guī)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guī)培訓、銷售盜版輔導教材、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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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辦公室(網(wǎng)上報名技術支持):0931-8960193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網(wǎng)上報名和筆試實施):0931-4810154
省紀委監(jiān)察廳駐省人社廳監(jiān)察室:0931-8885635
2016年3月1日
附件:
1、《2016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簡表(省直)》點擊打開鏈接
2、《2016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簡表(市州)》點擊打開鏈接
3、《2016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點擊打開鏈接
4、《2016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點擊打開鏈接
5、《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點擊打開鏈接
6、《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點擊打開鏈接
7、《網(wǎng)上報名、確認基本步驟》點擊打開鏈接
8、《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點擊打開鏈接
9、《考生減免報名考試費申請表》點擊打開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