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報考人員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入闈面試人員資格復審時,凡發(fā)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2)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申請“報名號”,并預選報考職位,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tǒng)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二者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說明》規(guī)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tǒng)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4)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回復審核結果!皩徍宋催^”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職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可直接進入繳費程序。
(5)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guī)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報名繳費只能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推薦考生使用下列銀行發(fā)行的借記卡或信用卡: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yè)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請考生及時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2、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待考試結束的當天20:00前,省直考區(qū)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錄用聘用考試處(石家莊市橋西區(qū)師范街172號),審核并辦理減免考試報名考務費用的退費手續(xù);各設區(qū)市考區(qū)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費,定州、辛集市由石家莊市代為審核并由石家莊市退費,具體地點和聯系電話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具體辦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3、報名咨詢。報考者需要咨詢的,請按照附件《招錄咨詢電話
一覽表》與省直各招錄部門、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由于報名和咨詢較多,特別提示:本次招錄的政策、方法、程序、時間地點安排、有關要求等,已在本公告盡可能詳細寫明,請認真閱讀,在確有本公告未盡的疑問時再電話咨詢,以提高廣大考生的咨詢效率。
(三)筆試和證件審核
1、筆試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申論》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yōu)橐陨蟽煽瓶荚嚦煽冎,滿分為2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荚嚪秶鷧⒖几郊逗颖笔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4月23日,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忌謩e在“省直考區(qū)”(設在省會石家莊市)及11個“設區(qū)市考區(qū)”參加筆試。具體安排如下:
(1)報考省直各部門(不含省司法廳、省地稅局)的考生,在省直考區(qū)參加筆試。(2)報考各設區(qū)市及以下各級機關的考生在報考單位所在設區(qū)市考區(qū)參加筆試。(3)報考省地稅局系統(tǒng)、國稅局系統(tǒng)的考生在報考單位所在的設區(qū)市考區(qū)參加筆試。(4)報考省司法廳所屬的監(jiān)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的考生,報考單位及考區(qū)安排是:石家莊監(jiān)獄、女子監(jiān)獄在石家莊考區(qū);承德監(jiān)獄、上板城監(jiān)獄在承德考區(qū);張家口監(jiān)獄、沽源監(jiān)獄、涿鹿監(jiān)獄在張家口考區(qū);唐山監(jiān)獄、省監(jiān)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省戒毒康復中心在唐山考區(qū);保定監(jiān)獄、太行監(jiān)獄、冀中監(jiān)獄、省保定強制隔離戒毒所、省高陽強制隔離戒毒所在保定考區(qū);滄南監(jiān)獄、滄州監(jiān)獄在滄州考區(qū);衡水監(jiān)獄、深州監(jiān)獄在衡水考區(qū);邢臺監(jiān)獄、隆堯監(jiān)獄、沙河監(jiān)獄在邢臺考區(qū);邯鄲監(jiān)獄在邯鄲考區(qū)。
其中特殊安排: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各級機關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地稅局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國稅局的考生,報考定州監(jiān)獄的考生,在石家莊考區(qū)參加筆試。
考生具體考點、考場詳見《筆試準考證》。
3、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進入面試人選。對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錄用計劃和筆試總成績,分職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yōu)榱惴值惹闆r的,不得進入面試。5月13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是否進入面試、證件審核地點。
4、證件審核。5月14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進入面試人選的考生到指定地點進行證件審核。進入面試人選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按照職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畢業(yè)證、筆試準考證、學位證(應屆普通類畢業(yè)生提供《2016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其他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證明)、戶籍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等,報考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人員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相符。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四)面試
1、面試的時間。面試分批有序進行,具體安排為:
5月27至5月29日,省直各部門(不含省地稅局、省司法廳)。
6月3日至6月5日,省地稅局系統(tǒng),省國稅局系統(tǒng),省司法廳所屬監(jiān)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各設區(qū)市、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機關。
6月10日至6月12日,各設區(qū)市剩余考生。
參加面試考生人數較多的批次,面試時間可延長一天。
2、面試的地點。面試考點設在11個設區(qū)市的市區(qū),考生面試考點所在市與筆試考區(qū)所在市相同。面試的具體地點及有關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考生分組。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面試。因招錄人數較多無法分在同組的職位,根據筆試總成績的排名順序進行“蛇型”分組,并將招錄計劃合理均分到各組,綜合考試成績按“蛇型”分組后的面試組排序,并分別使用“蛇型”分組分配的招錄計劃。
4、面試通知?忌毟鶕嬖嚂r間安排,在本人參加面試批次首日的前3天,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考點及有關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5、計算考生綜合考試成績?忌C合考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計算公式為:
考生綜合考試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
6、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根據錄用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分職位(蛇型分組的考生按分組)按不高于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如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報考民族自治縣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察,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錄用。
7、查詢考試結果及體檢安排。每批面試結束后第3天,考生上網查詢綜合考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體檢。報考省直各部門[含省地稅局系統(tǒng),省司法廳所屬監(jiān)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報考省國稅局系統(tǒng)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報考各設區(qū)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在本市網站查詢。
(五)體檢
1、體檢的時間、集合地點。報考省直各部門[含省地稅局系統(tǒng),省司法廳所屬監(jiān)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的考生,報考省國稅局系統(tǒng)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在面試結束后的第一個周五進行體檢。進入體檢的考生須于體檢當日早7點,空腹到指定地點集合。
報考各設區(qū)市的考生,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安排由各設區(qū)市在本市網站公布,考生及時查詢,按要求參加體檢。
2、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依據文件為:《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未修訂部分,《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以上文件附后。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與公示
根據公務員錄用的素質能力要求和招錄職位的具體資格條件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其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對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網上進行公示。其中,省直各部門在本部門網站公示;省地稅局在省地稅局網站公示;省司法廳所屬監(jiān)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在省司法廳網站公示,省國稅局系統(tǒng)在省國稅局網站公示,各設區(qū)市、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各級機關,在本市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審批錄用、通知報到、部分職位最低服務年限
對報考省以下機關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進行審批錄用,并簽發(fā)公務員錄用通知書,考生和有關部門及單位憑公務員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組織、工資、畢業(yè)生報到、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各種關系及個人檔案的遷出、遷入手續(xù),按要求報到。對省國稅局同意錄用的考生,由省國稅局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錄用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公務員,除上級機關公開選拔外,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招錄條件的,均取消考錄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規(guī)范考錄秩序的通知》等文件規(guī)定,如發(fā)現考生和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要嚴肅查處。
附件:
1、招錄職位條件一覽表
2、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3、體檢有關文件
4、體能測評標準
5、招錄咨詢電話一覽表
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公務員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