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名網(wǎng)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http://www.nx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8月26日8:00至8月29日18:30,逾期不再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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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點擊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首頁“網(wǎng)上報名”后,選擇“2016年寧夏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招生”,進入報名系統(tǒng)。
2.用戶注冊。注冊時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3.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上傳經(jīng)“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通過并自動生成的照片!叭耸驴荚囌掌瑢徍颂幚砉ぞ摺避浖趯幭娜耸驴荚嚲W(wǎng)首頁“下載中心”下載,解壓后請務必先認真閱讀readme.doc文件。
4.填寫報名信息。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完整、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后點擊“確認”按鈕進行提交。每位報考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5.報考人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
6.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自治區(qū)司法廳負責。因條件不符合未取得體能測評資格的,報名界面顯示“審核不通過”,可以在8月29日18:3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沒有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條件基本符合取得體能測評資格的,報名界面顯示“未審核”。8月29日18:30報名系統(tǒng)暫時關閉。
7.組織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將于8月29日在報名網(wǎng)站予以公告。體能測評內(nèi)容詳見《2016年寧夏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招生報考說明》(附件2,以下簡稱《報考說明》)。
8.查詢資格初審結果。9月1日14:30報名系統(tǒng)重新開啟,報考人可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條件及體能測評合格者,報名界面顯示“審核通過”,資格條件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報名界面顯示“審核未通過”。
報名系統(tǒng)重新開啟后,僅供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和繳費使用,不接受新的報名。已經(jīng)報名人員不得更改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否則報名系統(tǒng)將默認為逾期報名人員,不能參加考試,違反者后果自負。
9.網(wǎng)上繳費。審核通過人員應于2016年9月2日24:00前通過網(wǎng)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0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行放棄報考資格。
農(nóng)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于9月2日18:30前申請并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xù)。
10.結果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筆試前一周內(nèi)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11.開考比例限定。筆試開考比例(該職位招錄名額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為1:5。專業(yè)性強、生源少的職位,根據(jù)報名情況,經(jīng)自治區(qū)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將減少或取消招考名額。職位招考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jīng)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商自治區(qū)司法廳同意后,可改報其他職位。自治區(qū)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以及改報職位有關事項在報名網(wǎng)站進行公告。
六、考試方式和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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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nèi)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jù)國家統(tǒng)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確定,報考?频目忌鑵⒓游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
(二)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于9月24日、25日在銀川市統(tǒng)一進行。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 |
9月24日上午 |
9月24日下午 |
9月25日上午 |
考試科目 |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
申 論 |
文化綜合 |
(三)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分別為180分。
回族考生在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中加10分。
(四)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面試人員名單確定
筆試結束后,自治區(qū)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jù)考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按報考各職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總成績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個別生源少的職位,經(jīng)自治區(qū)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在全區(qū)統(tǒng)一合格分數(shù)線的基礎上,適當降低分數(shù)段或降低面試開考比例。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招錄機關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杖泵~由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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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試工作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報名網(wǎng)站進行公告,并由招錄機關負責通知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
2.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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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nèi)绻皇钦麛?shù)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