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樂山市2017年上半年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下同)438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和樂山人事考試網(wǎng)www.lspta.gov.cn發(fā)布):
一、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符合職位條件的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如下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1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1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yè)證記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兩欄分別相符。考生對專業(yè)有疑問的,請撥打招錄單位電話咨詢(電話附后)。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7.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名額及職位條件
招錄單位、名額及職位條件見附件《樂山市2017年公招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
三、排序方式
凡拉通排序的職位,在公示合格后按總成績排名次序和錄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工作單位。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網(wǎng)絡報名
本次考試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8:00,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
市級部門的資格初審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縣(市、區(qū))的資格初審由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和“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1個部門(單位)中的1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
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3月21日至27日18:00時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2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詢電話向相關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審查合格的考生,須于2017年3月28日8:00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兩科共計100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7年3月21日至27日的工作日(上午9點-12點,下午1點到-5點)到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樂山市市中區(qū)團山街555號主樓2樓)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部門發(fā)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憑低保證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我市馬邊彝族自治縣、峨邊彝族自治縣和金口河區(qū)三個艱苦邊遠地區(qū)筆試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3。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招錄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和樂山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務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 21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