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在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網上確認,請考生登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bjsat.gov.cn),點擊通知公告欄中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2015年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通知》,通過輸入姓名、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進入鏈接系統(tǒng),點擊“參加”或“放棄”,完成面試資格確認工作。
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按上述方式完成網上確認后,還需在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放棄聲明(聲明需注明姓名、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寫明本人確認放棄并親筆簽名,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考生請務必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自己是否參加面試,無故逾期未確認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不接受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收件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人事處,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10號,郵編:100044,聯(lián)系電話:010-88376079。郵件上請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職位名稱XXX”,例如:某某,東城國稅科員(一)。未按時郵寄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一)本人身份證。
(二)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
(四)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其他考生提供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研究生以本科專業(yè)報考的,還須提供本科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成績單》。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專業(yè)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注明起止時間、工作地點和具體從事工作的內容;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六)報考職位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八級證書、注冊會計師職業(yè)資格證書、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的黨員證明材料等。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和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原單位離職證明。
在職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先出具書面的情況說明,承諾在XX時間(最晚為體檢當日)前可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稗r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按髮W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上述四類人員,除了要提供上述國家公務員局報考指南要求的主管部門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基層服務合同和服務期滿時的考核材料,以確認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
郵寄的上述材料均為復印件,招考機關收件后不再退還。考生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5年3月10日至3月11日,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為:北京市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10號,北京市國家稅務局3樓報告廳
(路線圖見附件三)。
具體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間安排如下:
審核時間 |
復審考生范圍 |
3月10日上午9:00-11:00 |
報考朝陽、通州各職位的考生 |
3月10日下午13:00-15:00 |
報考東城、西城、豐臺各職位的考生 |
3月10日下午15:00-17:00 |
報考房山、順義、密云、懷柔、平谷、大興、昌平、延慶、西站、燕山、開發(fā)區(qū)、第四直屬分局各職位的考生 |
3月11日上午9:00-11:00 |
報考海淀、石景山、門頭溝各職位的考生 |
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對象。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劑。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筆試最低分數(shù)線見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試時間。2015年3月12日-3月17日。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圍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截至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具體面試時間及分組安排,請關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bjsat.gov.cn)查詢。
(三)面試工作由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統(tǒng)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地點為:北京市稅務干部學校(豐臺校區(qū)),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青塔西里3號(路線圖見附件四)。
五、確定綜合成績
(一)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由招錄機關根據考察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人選。
(二)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錄用計劃3倍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三)面試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六、其他
(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面試工作聯(lián)系電話為:010-88376079、010-88371958。
(二)面試當天,請考生攜帶面試準考證(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發(fā)放)和本人身份證,經工作人員查驗后,方可進入候考室。
(三)面試結束后,我局將1:1確定入圍體檢人選。體檢預計在面試結束后一周內進行。請考生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并密切關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bjsat.gov.cn)通知公告欄,查看《體檢考察通知》,及相關注意事項。
附件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rar
附件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分數(shù)線.rar
附件三: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址路線圖(北京市國家稅務局).rar
附件四:面試地點路線圖(北京市稅務干部學校豐臺校區(qū)).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