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二)資格復審
2015年6月底(具體時間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進行通知,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5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復印件及本人聯系方式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 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 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 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5.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和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三)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5年7月3日至6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另行公告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同級機關其他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將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三)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yè)、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以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因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檔案。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不得借用(調)。
(三)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市紀委(監(jiān)察局)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此次考錄工作,各招錄機關、各縣市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和組織人社部門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均要切實加強監(jiān)督。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 本公告由中共綿陽市委組織部、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綿陽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考有關職位調整、成績、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錄用前公示等事項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發(fā)布。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2.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盡量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6.本公告只在四川人事考試網、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發(fā)布,任何個人、組織、網站未經允許一律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招考工作監(jiān)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監(jiān)督電話:(0816)12380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督電話:(0816)2262373、2261236
招考工作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16)2535468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16)2267794
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見《2015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 》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16)2261452
考務咨詢電話:(0816)2264961
附件:2015年綿陽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
中共綿陽市委組織部 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綿陽市公務員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