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我市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加快形成城鄉(xiāng)一體化格局,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集中招聘一批規(guī)劃專業(yè)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共計劃集中招聘規(guī)劃專業(yè)技術人員30名。相關事宜可通過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查閱。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能承擔崗位任職需要;
3.城市規(guī)劃、城鎮(zhèn)規(guī)劃、城鎮(zhèn)建設與規(guī)劃、建筑學專業(yè)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熟悉本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能熟練使用CAD等專業(yè)軟件;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具有上述專業(yè)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或者具有注冊規(guī)劃師職業(yè)資格的,年齡可以放寬至40周歲,其招聘方式參照我市人才引進有關政策辦理,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實行差額考察和單獨錄用,所招聘人數不占本次集中招聘計劃指標,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及考察工作同步進行。
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其他證書必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各級公務員考試和事業(yè)單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我市在編在崗的公職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考辦法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建議報考人員使用IE瀏覽器直接登錄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報名(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照片像素參考數值:寬度130,高度170),并填寫《郴州市集中招聘規(guī)劃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表》。本次考試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確保符合報考條件。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27日9:00至7月18日17:00。
四、筆試(7月下旬)
1.筆試開考比例。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聘用計劃數。
2.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成績按百分制計分,主要測試城鄉(xiāng)規(guī)劃業(yè)務知識和實務。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五、資格審查(8月上旬)
1.面試前由市人社局會同規(guī)劃部門負責對面試入圍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定。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2.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須提供《報名表》一式三份(A4幅面)、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原件(以上證件均復印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加蓋公章的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開具的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3比例的,不再遞補。
六、面試(8月上旬)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計分,主要了解報考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七、成績合成(8月上旬)
參加筆試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按筆試60%、面試40%的比例計算,直接面試人員綜合成績以面試成績?yōu)闇?小數點后均保留兩位數)。
八、體檢(8月上旬)
參加筆試人員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直接面試人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差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進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1次復檢,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九、考察(8月上、中旬)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養(yǎng)、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對其報考資格、提供材料真實與否等進行核查。
十、公示與聘用(8月下旬、9月上旬)
1.確定擬聘用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
2.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使用縣市區(qū)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由縣市區(qū)人社局商規(guī)劃部門安排工作,且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
十一、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選擇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誤,由本人負責。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禁止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3.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招聘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后放棄的人員,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十二、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0735-2871250;
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2871398;
市規(guī)劃局辦公室:0735-2629166。
附件:郴州市集中招聘規(guī)劃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表.rar
中共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