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兒童福利院為海寧市民政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崗位合同工2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保育員2名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不包括雙休日及國定放假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16?30。
2.報名地點:海寧市兒童福利院(塘南東路503號)。
三、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兒童福利事業(yè),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yè)心,作風正派,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2.保育員崗位要求:18—45周歲(1968年9月29日至1996年9月29日期間出生),嘉興市戶籍,初中及以上學歷。
四、招聘辦法
1.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或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兩張,并填寫《海寧市兒童福利院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
2.考試?荚嚫鶕(jù)報名情況決定,如報名人數(shù)超過或等于應招人數(shù)10倍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總分100分,內(nèi)容為社會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nèi)容為:公共知識,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排位在前)。如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體檢、考察期間出現(xiàn)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如報名人數(shù)不到應招人數(shù)10倍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yōu)榫C合成績。
3.聘用。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聘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
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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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民政局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