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全日制重點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yè)生(含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體崗位要求見《秀山自治縣2016年考核招聘教育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縣內“雙特”教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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