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試講成績占60%的比例,分別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按報考崗位將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一崗位末位人選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高低取舍,試講成績仍相同的將共同確定為體檢人選。
招聘崗位名額(體檢人選)出現空缺時,從服從調劑的試講考生中,按照所報學科和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選擇崗位進行補錄。補錄一次后仍然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補錄。
考試總成績和體檢人選,通過滄縣招聘網站向社會公布。
六、體檢
體檢時間待定。參加體檢的考生集中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不補。
七、確定聘任人選
經考試、體檢合格后的人員即確定為擬聘人選,通過滄縣招聘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提供個人檔案)。公示后無異議的,經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人選的招聘資格及個人檔案復審無誤后,即確認為本次聘用人選。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和上崗前培訓
聘用人選確定后,教育局或用人單位填寫《滄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擬聘人員名冊》一式二份和《滄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由教育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工資等相關手續(xù)。
九、待遇及管理
(一)實行聘用制,編外合同制管理。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為十二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或發(fā)生違法違紀問題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可以續(xù)簽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參照在編教師工資標準執(zhí)行;保險等其它福利待遇按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三)聘用人員在已確定的招聘崗位(指所在學校)工作,五年內不允許申請調動。否則,按合同違約處理。
十、有關注意事項及說明
(一)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報名、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未參加筆試、試講、體檢,不能按時提供個人檔案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
(三)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報考人員必須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嚴格履行報名表中《誠信保證》。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報考錯誤,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招聘名義舉辦的各類輔導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通知、公示等所有與招聘有關的內容均在滄縣招聘網公布,請報考人員經常瀏覽本站,以便及時獲取有關信息。
(六)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全程監(jiān)督。
十一、本方案由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17-3059901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