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工作由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1.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市、縣(市、區(qū))應按規(guī)定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由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2.面試資格初審。市直各招聘單位和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通知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將報名申請材料通過傳真、郵寄或個人送達的方式,給市直各招聘單位和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遞交材料方式及地點以通知為準)。具體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工作經(jīng)歷證明(報考崗位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則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遞補時間節(jié)點由市、縣(市、區(qū))自行確定并公告。
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經(jīng)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已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由市直各招聘單位和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在梧州人才網(wǎng)、各縣(市、區(qū))相關網(wǎng)站公示5個工作日,面試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電話或函件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市直各招聘單位和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xiàn)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前述面試資格初審材料的原件。材料審核無誤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提供的原件與面試資格初審時提供的復印件不符取消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4.面試的組織和實施。面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fā)〔2012〕79號文執(zhí)行。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相關應聘人員。面試工作的要求嚴格按照桂人社發(fā)〔2012〕79號文件執(zhí)行。面試人員名單在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和梧州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應書面通知其本人。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shù)進行面試。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按本《簡章》規(guī)定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經(jīng)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
5.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采用結構化、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
經(jīng)市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忌嬖嚦煽冞_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6.面試成績。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面試成績由市直招聘單位、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自行公布。
(五)考核(2017年7月20日前)
1.確定考核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人數(shù),按面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可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員。
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不需面試,根據(jù)筆試合格成績按規(guī)定比例直接進入考核程序。如出現(xiàn)末名同分的,取教齡最長者;如教齡相同,取學歷最高者;如教齡和學歷都相同,取職稱最高者;如教齡、學歷和職稱都相同,取職務最高者;如教齡、學歷、職稱和職務仍然相同,則取獲得榮譽最高者。按上述辦法仍不能確定人選的,進行筆試復試,取成績最高者進入考核。
2.考核。招聘單位負責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時,其缺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六)體檢和公示(2017年7月底前完成)
1.體檢。體檢人選根據(jù)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qū)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2.復檢。招聘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到有相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對通過考試、面試、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實行公示制度。擬聘人員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梧州人才網(wǎng)、梧州教育信息網(wǎng)和各縣(市、區(qū))相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2017年8月4日)
1.公示期滿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
2.經(jīng)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招聘單位商有關部門確定是否組織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如復征,復征志愿補充招聘信息將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梧州人才網(wǎng)、梧州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
(八)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2017年8月上旬)
1.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2017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補充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2.有關時間節(jié)點。①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8月4日)。②復征補充招聘網(wǎng)上報名(8月7日9:00至8月8日17:30分)。③資格審查(8月10日前完成,報考崗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④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由各市自行組織完成。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標準條件設置,參照“四、招聘程序”的第“(四)、(五)、(六)”條執(zhí)行。
3.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自治區(qū)不再統(tǒng)一組織二次補充招聘。
4.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根據(jù)市、縣(市、區(qū))確定的時間完成。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2017年8月下旬完成)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和流程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xù)。應聘人員一經(jīng)錄用,不得再參加2017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市、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設專門的綠色通道辦理相關手續(xù),確保聘用人員按時到崗任教。
五、經(jīng)費保障
報名系統(tǒng)維護、筆試命題、制卷、評卷等經(jīng)費由廣西招生考試院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費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其他經(jīng)費(含補充招聘工作所需經(jīng)費)由市、縣(市、區(qū))保障。
六、招聘工作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七、其他事宜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等具體事宜由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具體聯(lián)系方式見本招聘簡章后附件《2017年梧州市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
(二)聯(lián)系方式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詢電話:0774-3824791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774-3817878
梧州市萬秀區(qū)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3953035
梧州市長洲區(qū)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3823823
梧州市龍圩區(qū)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2661870
梧州市蒼梧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2671533
梧州市藤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8224181
梧州市蒙山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6282034
附件:1.2017年梧州市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編制內);
2.2017年梧州市中小學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梧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Ο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