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采取面試的方法;統(tǒng)一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
1、筆試(統(tǒng)一招聘)
2、筆試試題采取聘請有關專家統(tǒng)一命題,且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封閉進行。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教育法律法規(guī)、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基本要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荚嚂r間為120分鐘。筆試結束后公布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按參加面試人員與用人計劃1.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達不到1.5:1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面試(選聘、統(tǒng)一招聘)
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由縣招聘辦公室負責組織(方案另行制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每人時間5分鐘,每名考生需回答兩道題。每個面試評審組由七名評委構成,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數,評委由縣招聘辦公室聘請具備評委資格的人員擔任。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3、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選聘依據面試成績、統(tǒng)一招聘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考生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當總成績相同時,優(yōu)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學歷層次較高的;符合報考崗位規(guī)定學歷畢業(yè)時間較早的;生源地為本縣的;出生時間晚的。
(四)體檢
往屆畢業(yè)生,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生參加體檢。在易縣具備二級乙等以上(含二級乙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負擔。無故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
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在7月31日前提交畢業(yè)證、報到證,先簽定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書,待正式畢業(yè)后,再進行體檢(已在學校體檢合格的,只須將體檢表提交縣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審核)、考察及公示環(huán)節(jié),逾期視為放棄。
(五)考核
考核主要對個人檔案和近年來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以及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己瞬缓细竦,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如在體檢、考核階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而取消擬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空出的崗位,選聘依據面試成績,統(tǒng)一招聘依據總成績,按崗位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分數相同時,優(yōu)先遞補的順序同優(yōu)先進入體檢的順序。
五、聘用審批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人員入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二)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填寫《保定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簽定聘用合同,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相關手續(xù),列縣教育局下屬全額事業(yè)編制,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面試通知單》的,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其中一項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動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嚴肅招聘紀律。對有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選聘工作始終,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七、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縣成立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 杰(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
副組長:趙廣鵬(縣政府副縣長)
趙永忠(縣政府副縣長)
劉永田(狼牙山管委會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成 員:楊德茂(縣政府辦公室正科級干部)
王玉霞(縣紀委副書記)
盧慶董(縣人社局局長)
柳照杰(縣編辦主任)
賀寶來(縣財政局局長)
許俊良(縣教育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人社局局長盧慶董兼任,副主任由縣人社局主任科員于建海、縣財政局主任科員苑國增、縣教育局副局長何國海、縣政府辦正科級干部楊德茂兼任,負責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審查、考試、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2.《易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