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學科專業(yè)知識》占6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
6月15日報考人員可登錄“教師考試網”查詢個人統考筆試成績。
報考非單列計劃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5月26-27日攜帶相關證書到報考市、縣(市、區(qū))教育局人事科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各市教育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證復印件和證書復印件備查,并匯總本市所轄各縣(市、區(qū))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報送市教育考試機構,按規(guī)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報考單列計劃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五)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入圍專業(yè)測試人員,該名單由各市、縣(市、區(qū))相關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市、縣(市、區(qū))教育、人社部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專業(yè)測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以上的按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進行審驗。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fā)放專業(yè)測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由各市、縣(市、區(qū))按照教師管理權限在當地網站提前公告。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
3.屬報單列計劃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退役士兵提供入伍和退役相關證明材料。
4.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外,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憑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辦理報考資格復審;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六)專業(yè)測試
專業(yè)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上課、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yè)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專業(yè)測試有關具體事項由各市、縣(市、區(qū))屆時另行公告。
專業(yè)測試工作結束后,各市、縣(市、區(qū))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60%+專業(yè)測試成績×4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yōu)橐罁,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七)體檢與考察
各市、縣(市、區(qū))教育局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guī)定要求組織統一體檢及考察。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zhí)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時須有當地政府紀檢監(jiān)察部門現場監(jiān)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鞈斢蓛扇艘陨辖M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各市、縣(市、區(qū))按照規(guī)定在教育局、人社局相關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guī)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xù)。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各市、縣(市、區(qū))教育局要按照高分優(yōu)先擇崗的原則,明確聘用人員具體任教學校。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2017年度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及筆試、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安徽教育網、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及各市、縣(市、區(qū))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查詢。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全省各級教育、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電話:0551-62822080(省教育廳師資處)、 0551-62676130(省人社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資格審查相關事宜咨詢電話:請咨詢各招聘崗位所屬市、縣、區(qū)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3)
考試大綱相關問題咨詢電話:0551-62614230(省教科院)
考務咨詢電話:0551-63609533(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1-62827720(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