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實操測試及成績公布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請考生按照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根據(jù)按崗設考原則,筆試內容為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yǎng)。各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2.實操測試
實操測試時間、地點請考生按照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
根據(jù)按崗設考原則,實操測試內容共分為三類,即音樂類崗位為通用音樂知識和素養(yǎng),體育類崗位為通用體育知識和素養(yǎng),美術類崗位為通用美術知識和素養(yǎng)。各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3.成績公布
筆試和實操測試成績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公示(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行查詢。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在筆試(實操測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jù)筆試(實操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人選。
2.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告。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稍诠P試(實操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查提供的資料如下:(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成績單及就業(yè)推薦表;(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和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外語水平等級證書、中共黨員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4)其他重要業(yè)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原件、復印件;(6)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7)職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原件、復印件。
(三)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告。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采取提問和說課形式進行,主要測試職業(yè)認知、心理素質、教學實施、語言表達、儀表儀態(tài)、教學效果等方面的能力。
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合格成績?yōu)?0分以上,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四)總成績計算
1.參加筆試+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參加實操測試+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實操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3.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實操測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guī)定執(zhí)行,若行業(yè)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七)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經(jīng)主管部門審核,報人社部門核準后,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xiàn)相應待遇。
(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資格。
3.本次招聘職位表(附件1)的專業(yè)類別和名稱均根據(jù)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7年版)進行填報,請自行查閱。
4.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過程出現(xiàn)不合格或棄權者,不作遞補。
5.本公告由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6.聯(lián)系方式
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號(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電話2278744)
附件:2017年茂名市直屬小學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茂名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