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南實驗學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師公告
杭州江南實驗學校因工作需要,采用直接考核辦法招聘教師4名,招聘錄用的人員暫不列入財政補助事業(yè)編制,試用一年后工作表現優(yōu)秀的可優(yōu)先錄用列入財政補助事業(yè)編制。根據《杭州市人事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范圍和對象
本次招聘僅面向以下兩類人員:
(1)具備留杭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研究畢業(yè)生。
各個崗位的具體招聘范圍和對象見《招聘計劃表》。
二、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
2.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對2011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
3.所學專業(yè)要求與所應聘崗位的學科對口;
4.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應聘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合格;
5.身體健康。
三、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攜帶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直接到江南實驗學校報名。報名時間:2011年8月5-6日上午(8:30—11:30)。
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四、考核
考核一般采用說課、問答等方式進行。
五、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校園網公示五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未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非師范類畢業(yè)生被聘用后一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本公告由杭州江南實驗學校負責解釋。
聯系人:金老師,聯系電話:86628112。
附件1:招聘計劃表
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杭州江南實驗學校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招聘計劃表
崗位 |
人數 |
報名地點、聯系人及電話 |
初中語文 |
2 |
杭州江南實驗學校一號樓三樓1308室 (杭州濱江區(qū)濱和路958號) |
初中思政 |
1 | |
初中美術 |
1 |
附件2: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1 |
個人簡歷 |
2 |
《就業(yè)協議書》原件 |
3 |
《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
4 |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5 |
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6 |
普通話、計算機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計算機證書可免) |
7 |
2010屆提供教師資格證 |
8 |
主要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濱江區(qū)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