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2.筆試時間: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開考比例: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經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寬至1:2。崗位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8年3月29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www.djy.gov.cn)公布。已繳費但招聘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將于2018年4月13日前通過網(wǎng)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5.政策性加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服役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9日)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四川省“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以及參加成都市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城鄉(xiāng)基層項目的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報名及繳費成功后至2018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的工作日內向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號,聯(lián)系電話:028-89741026)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政策規(guī)定加分(已按規(guī)定享受過招錄優(yōu)惠政策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所在區(qū)(市)縣具有大學生志愿者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是否已滿、考核結果、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伍(復員)證書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6.筆試時需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7.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www.djy.gov.cn)公布。
8.查分申請: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校驗(資格復審)
1.原件校驗通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jù)面試開考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原件校驗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本人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并交驗應聘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材料。原件校驗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3.原件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說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考生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shù)。無法調減的,由主管部門對其報考條件相同、相近的崗位合并或以劃定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方式報經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組織面試。
4.收費標準:根據(jù)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四)總成績公布
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www.djy.gov.cn)公布(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七、體檢
依據(jù)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按照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一)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二)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依次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關于我市2004年考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zhí)法人員體檢、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成人辦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進入體檢和考察。若依次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九、公示聘用及報到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一)按照“縣管校用”相關政策規(guī)定,公開招聘的中小學教師由市教育局下屬教管中心根據(jù)各學校的學科需求統(tǒng)籌安排工作崗位(招聘單位明確為職業(yè)中學等學校的除外)。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后,在首次聘用單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十、咨詢及監(jiān)督
為保證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都江堰市紀委駐人社局紀檢組(028)87157130
咨詢電話: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26
十一、特別提示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www.djy.gov.cn)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wǎng)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無關,特此提醒。
附件:2018年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