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寧陽縣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2018年寧陽縣公開招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六)應聘所有崗位人員須在寧陽縣域內服務滿5年,其中應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人員須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服務滿3年。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細情況見附件1)。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寧陽縣公開招聘教師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5月3日9:00-5月5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報名網址:http://www.ny.gov.cn(寧陽縣人民政府網)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招聘主管機關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修改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修改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主管機關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填寫信息不全的,應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如果招聘主管機關在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的,視為初審通過。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5月3日11:00—5月7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后,登錄該網站打印《2018年寧陽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5月9日9:00—5月12日9:00登錄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函﹝2016﹞2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主管機關初審通過后,于2018年5月5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有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到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寧陽縣長壽路265號,砂管局院內一樓)辦理減免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應聘人員一旦繳費成功,概不退費。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yè)分布等情況,經上級部門核準,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寧陽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