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wǎng)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或2019年考試成績合格單)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還應提供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企業(yè)職工應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分數(shù)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遞補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3、面試
(1)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面試公告通知為準。
(2)面試分值:面試滿分為100分。
(3)成績查詢: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并由應聘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4、計算考試總成績、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1)考試總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公共科目筆試、面試成績加權后計算確定,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時,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
(2)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崗位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荚嚳偝煽兂霈F(xiàn)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公共科目筆試成績?nèi)圆⒘械模?jīng)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一并進入體檢。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各項考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布。
(七)體檢
體檢事項以體檢公告為準。體檢標準除行業(yè)有特殊要求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八)考察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素養(yǎng)、業(yè)務能力等,并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九)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滿后,由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fā)招聘結果通知,并發(fā)放《陜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
新聘用人員憑招聘通知書辦理人事、編制、工資等有關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chǎn)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陜西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陜?nèi)松绨l(fā)【2006】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所有崗位最低服務期限5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nèi)不得流動或參加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聘(錄)。
三、重要提示
1、應聘人員應仔細查閱招聘公告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報考崗位,隨時關注相關節(jié)點公告,以防錯過相關招聘程序(詳見附件3:韓城市2019年公開招聘時間節(jié)點安排);
2、本次考試,只公布考試大綱,不指定教材,也不舉辦任何有關的公開招聘考試培訓班;
3、在面試(包含面試)后各個招聘環(huán)節(jié)無故放棄應聘資格的,三年內(nèi)不得參加韓城市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
咨詢方式: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913-5223389(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網(wǎng)上操作咨詢電話:0913-5191604(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
附件:
1、2019年韓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4、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doc
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