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招聘崗位按照同一崗位招聘計劃(以核減后為準)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定為28人)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確定。上述進入審查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行資格審查。
(二)現場資格審查
筆試后,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F場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方可參加面試,F場資格審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見應聘須知(附件2),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后續(xù)工作中發(fā)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合格人數出現全部空缺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在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采用說課、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具體要求見面試公告。
2.面試考官一般由7人組成,聘請外地考官。
3.如果同一招聘崗位面試人員因為人數較多在多個考評組或場次進行面試,則面試分數需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修正,具體修正辦法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面試成績以修正后的成績?yōu)闇。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繳費方式及時間見面試公告。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等考試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
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崗位,按預先規(guī)定條件或加試確定。
七、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未按時提交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等材料的視為放棄考察、體檢資格。
考察、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和棄權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疾毂仨殞嵤虑笫恰⒖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復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3〕26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將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機關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事業(y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招聘公告中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簽訂合同時按規(guī)定執(zhí)行。
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在同一單位連續(xù)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等正式手續(xù)和社保繳費證明為準)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及層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為保障正常教學秩序,新招聘人員應聘到教師崗位后,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辭聘。其余在本學年度內,不允許辭聘。
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人事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
應聘人員如果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錯過招聘程序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如發(fā)現違紀違規(guī)行為,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臨淄區(qū)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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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臨淄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2020年臨淄區(qū)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doc
臨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淄區(qū)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