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試時間、地點和內容:根據崗位實際要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另行公告。
2.普通高中教師、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崗位。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yōu)榘俜种,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1)筆試
①筆試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鄉(xiāng)鎮(zhèn)小學、幼兒園教師的崗位報名人數未達1:3比例的,經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②筆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③筆試內容、時間、地點:根據招聘崗位實際要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另行公告。。
④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⑤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⑥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2)面試
①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確定。崗位的招聘人數在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9人以下的,比例為1:3。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②面試方式、內容、時間和地點:根據招聘崗位實際要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另行公告。
③成績公布:面試時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④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考試總成績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的人數,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以筆試形式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排列確定。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復檢要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人選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情況等額確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因考察人選經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在應聘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對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杖睄徫,不再遞補。
(八)聘用
1.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選擇學校崗位,按照從高分至低分原則,由擬聘用人員自主選崗。
2.擬聘用人員選崗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3.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上崗,逾期未報到上崗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普通高中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崗位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5.未具備相應教師資格的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縣級學校新聘用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年限為四年(含試用期),鄉(xiāng)鎮(zhèn)學校新聘用人員在本縣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6號)、《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關于嚴肅招聘紀律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3〕138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guī)定》(瓊人社發(fā)〔2013〕18號)等規(guī)定的紀律和要求執(zhí)行。
(二)在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其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
(三)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涉及與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回避。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周老師,咨詢電話:0898-63831818。
附件:1.定安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崗位表
2.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相關要求解釋
3.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明
4.承諾書
5.定安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
定安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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