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每年秋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F就2012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開化縣教育局負責轄區(qū)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衢州市教育局負責轄區(qū)內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
戶籍不在開化縣,但人事檔案掛靠開化縣人才交流中心的和開化縣范圍戶籍的人員可向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申請;戶籍不在衢州市,但人事檔案掛靠本市范圍人才交流中心的和衢州市范圍戶籍的人員可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認定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二、報名時間
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tǒng)一實行網上申報(不接受現場報名)。開化縣教育局組織認定的網報時間為10月1日-10月25日全天;衢州市教育局組織認定的網報時間請關注衢州教育網。
三、報名方式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在網上報名、注冊。具體操作步驟請按參加全國統(tǒng)考和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分類進入。
四、現場確認
申報普高、職高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要求參加衢州市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現場確認;申報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要求參加開化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1.確認時間:申報普高、職高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請關注衢州教育網;申報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為10月29日-4月31日的8:30-11:30和14:00-16:00,F場確認工作網絡將于確認時間結束時關停,故提請申報人員注意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參加現場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2.確認地點:申報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確認地點為開化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綜合窗口(郵政大樓,電話:6010079)。申報普高、職高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確認地點請關注衢州教育網公告。
3.隨帶材料: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3正反面打印,照片粘貼好);
②由工作單位(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填寫的《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A4一份);
③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復印件);
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⑤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師范類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本人檔案中在校期間成績單復印件;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⑦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的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有效期5年)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⑧與網報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張(其中2張請預先粘貼在個人申請表上、1張請預先粘貼在體檢表上);
⑨體檢表一份(請?zhí)顚憘人信息,照片粘貼好);
⑩交費。按照浙價費〔2009〕46號文件規(guī)定,凡需要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申請人員,每人應交納考試費280元。
五、集中體檢
通過現場確認的申請人員,均須參加在指定醫(yī)院集中進行的體檢(其中一項為X光胸透),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能力測試
按照省教育廳的規(guī)定(參見浙教人〔2003〕224號文):除列入國家普通招生計劃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及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申請人員外,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均應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測試和考察。因此未取得全國統(tǒng)考合格證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或者在學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huán)節(jié)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均須參加由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撰寫教案、試講(上課)、面試等(具體測試時間、形式等另行通知)。
七、結果查詢
申請人可適時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查看個人各個申請時段的狀態(tài)。
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可在11月底前后登錄“衢州教育網”或“開化教育網”,查看有關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通知。
八、咨詢電話及網址
聯系人:樓老師,6012795
衢州教育網:http://www.qzedu.net;開化教育網:http://www.khedu.net
附件: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表格
開化縣教育局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