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人員將相關報名材料生成PDF格式的電子文檔,以“姓名+手機號碼”的形式命名,發(fā)送至報名郵箱。報名結束后,集中進行初審,初審通過情況,及時回復。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審查結果。
所需提供報名資格審查相關材料主要包括:
1.應聘人員須提交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掃描在同一頁)、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相應資格證書、證明材料掃描件。
2.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掃描件(見附件2)。
四、面試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面向社會公布,組織考察。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因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約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不得參加其他錄(聘)用考試和升學。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簡章由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35—7321297 縣人社局事業(yè)股
0635—7137765 縣教體局人事股
0635—7765609 縣實驗高中
監(jiān)督電話:0635-7322148
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