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以2021年畢業(yè)生身份報考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人員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復印件,原件退回。
4.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如皋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5.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網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未能提供相關證明、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同分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如皋教育信息網公告。請相關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遞補資格復審。
6.適崗評價。報考崗位代碼28-35的報考人員在通過資格復審后,現場提交《2021年夏季如皋市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部分崗位適崗評價登記表》(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如實填寫內容,按序準備相應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參加適崗評價。佐證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復印件,原件退回。
根據適崗評價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6倍分別確定參加各崗位面試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6倍的,按實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相關要求等在如皋教育信息網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在面試報到前繳納面試費(現金)10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
報考其他崗位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場繳納面試費(現金)10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
(四)面試。
1.面試對象。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資格復審、適崗評價結束后1天內在如皋教育信息網公布。應聘人員隨身攜帶《準考證》、《面試通知》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等信息將在如皋信息網公告欄發(fā)布,或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方式。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組織協(xié)調能力、個性心理、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板書等教學基本功。
報考崗位代碼27學前教育教師崗的,面試由模擬上課(100分)和三項技能測試(各100分)組成。技能測試內容為:彈唱(現場指定曲目自彈鋼琴自唱)、舞蹈(現場指定曲目自編自舞)、繪畫(現場指定主題完成兒童畫)。彈唱和舞蹈每人總時間為10分鐘(含準備時間),繪畫時間為30分鐘。按模擬上課40%、三項技能測試各20%計算面試成績。
報考崗位代碼28-35教師崗的,面試由模擬上課(100分)和結構化面試(100分)組成,按各占50%的權重計算面試成績。模擬上課內容從報考的學科(專業(yè))教材(或相關內容)中指定,面試人員按抽簽順序進行封閉備課并對結構化面試進行準備,時間共30分鐘。面試時間共30分鐘,其中模擬上課和結構化面試各15分鐘左右。
報考其它崗位的,面試只進行模擬上課,模擬上課成績即為面試成績。模擬上課內容從報考的學科(專業(yè))教材(或相關內容)中指定,面試人員按抽簽順序進行封閉備課30分鐘后當場模擬上課15分鐘。
4.面試成績。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在當天考區(qū)內通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
報考崗位代碼28-35教師崗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報考其他崗位的,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權重,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計算成績時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計算。
(六)體檢和考察。
報考崗位代碼28-35教師崗的,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者,取模擬上課成績高者;如總成績和模擬上課成績均相同的,一并進入體檢)。
報考其他崗位的,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者;如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一并進入體檢)。
體檢對象名單、總成績以及體檢的時間、地點等在如皋教育信息網公布。體檢由如皋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簽約人員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按實收取。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如皋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組織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旖M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疾鞂ο髮疾旖Y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據考察的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審核后在南通市人社局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如皋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代碼、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招聘考試的總成績、排名等。
2.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由如皋市教育局與其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時收取擬簽約對象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按規(guī)定可暫未取得者除外),2021屆畢業(yè)生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同時,如皋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現場選擇招聘單位,由考生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出現同分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抽簽決定選崗順序),依次自主選擇招聘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3.在現場選擇招聘單位后一個月內,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結聘用手續(xù)。因應聘考生單方面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規(guī)定材料,則取消聘用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4.聘用人員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初次就業(yè)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崗。不合格者,單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終止其人事關系,個人自主擇業(yè)。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5.擬聘用人員已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6.對按規(guī)定可暫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前取得符合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符合規(guī)定類別的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終止如皋市教育系統(tǒng)人事編制關系。
五、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考試作弊的等,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虛假信息應聘、招聘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以及簽約后不履行協(xié)議等,均記入誠信體系個人記錄。
2.應聘人員入職后,符合我市皋辦〔2019〕75號文《優(yōu)秀教育人才引進的獎勵意見》(詳見如皋教育信息網)條件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985高校本科生、211或雙一流建設高校師范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如皋市當年高考或中考成績優(yōu)秀的現師范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可分別獲得16萬、9萬、8萬的獎勵資金,以及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3.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綱、教材、輔導或復習用書、參考資料等,也不組織或委托、授權組織任何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培訓輔導。
4.本次招聘除資格復審外,其他各階段均不實行遞補。
5.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及時關注如皋教育信息網相關信息發(fā)布。在各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如應聘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并按照要求參加應聘活動,一律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6.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須于考前7日內根據防控疫情要求進行健康申報,當天須形成當地健康碼。
(2)考生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和考試等環(huán)節(jié)期間,須主動出示身份證、當地健康綠碼并佩戴口罩,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簽訂《健康承諾書》,方可進入現場。
(3)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非低風險區(qū)旅居史、健康碼信息異常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2小時內2次(間隔不少于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招聘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如有調整將及時在如皋教育信息網發(fā)布相關通知公告。請報考者關注網上通知公告,并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控工作,請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和人社部門的指導。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fā)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0513-87620339(如皋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七、政策咨詢
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7623016、87623071(如皋市教育局)。
附件1:2021年夏季如皋市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