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筆試內容:筆試分綜合基礎知識和應用文寫作兩門,分值為100分,筆試時間為150分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60分,應用文寫作40分。綜合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時事、法律基礎知識、經濟管理、科技常識和人文地理等。
4、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即考生筆試成績可入闈面試的最低分數(shù)線):綜合基礎知識和應用文寫作統(tǒng)一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總分不得低于50分。筆試成績低于50分的為筆試不合格,取消入闈面試資格。
考生在考試當天應全程戴口罩,入場時要出示“贛通碼”,“贛通碼”為綠碼且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其中來自疫情重點地區(qū)(指中、高風險地區(qū)或有本土病例發(fā)生的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還應當持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本次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觀題、客觀題搭配?忌鷳{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須攜帶橡皮擦、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不得攜帶計算器。筆試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所有考生試卷將做雷同試卷分析,凡是雷同試卷一律取消筆試成績。
(二)結構化面試
1、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邏輯思維、組織協(xié)調、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
(三)計分方法
本次招聘所有職位(備注有專業(yè)測試的職位除外)筆試占50%,面試占50%。
五、體檢、考核和公示
(一)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公開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對象,考生結構化面試成績須達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試考場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作為體檢的對象?忌荚嚳偝煽兿嗤撸疵嬖嚪謹(shù)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如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組織結構化面試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二)體檢合格后,市直單位由其主管部門組織考核、縣(市、區(qū))崗位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核。
(三)結構化面試完畢進入體檢程序的考生出現(xiàn)自動放棄體檢的,其公開招聘職位依總成績遞補一次。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動放棄的,其公開招聘職位不予遞補。
(四)在考試主管機關指定的衛(wèi)生機構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忌驊言械脑,經本人申請并在指定的體檢醫(yī)院作孕檢確認懷孕的,可暫不進行X光體檢項目的檢查。待考生孕期結束(須提供計劃生育和相關醫(yī)院的醫(yī)學證明)后完成相關項目的檢查。除此以外,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五)考核由招聘單位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和相關程序負責組織,主管部門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方面情況?己瞬缓细裾撸∠赣觅Y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額,不予遞補。
(六)對擬聘用人選在適當范圍進行7個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為正式事業(yè)單位編制,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對縣(市、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崗位,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后,5年內不得調離。
七、其他事項
(一)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攜帶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注冊證)書等,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復印件。
2、屬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持本單位開具的蓋有行政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用人單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經歷證明須提交原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及原單位工資發(fā)放表。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全日制國家統(tǒng)招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
5、用人單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宜春人事考試網(http://0795.jxpta.com)為本次公開招聘指定的信息發(fā)布網站,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網站發(fā)布的筆試、面試等相關公開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贛發(fā)改收費字[2011]2672號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筆試費用(兩個科目,每人100元,網上繳納)。
(四)咨詢電話。
1.政策咨詢。
(1)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宜陽新區(qū)黨群工作部:0795-3998972;
(3)樟樹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靖安縣人社局:0795-4650892;
(5)奉新縣人社局:0795-7901628;
(6)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縣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豐縣委人才辦:0795-2765339;
宜豐縣人社局:0795-2990771;
(9)銅鼓縣人社局:15297951100;
(10)萬載縣人社局:0795-8821570。
2.報名技術咨詢。
宜春考試中心:0795-3289660。
3.監(jiān)督電話。
宜春市人社局駐局紀檢監(jiān)察組:0795-3272598。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