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組考生分數修正方法如下:
本組修正系數=本崗位所有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本面試組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
考生最終面試成績=該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修正系數。
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修正系數、最終面試成績等將在福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4.選崗方式: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若因疫情等原因導致面試考核組織方式變化,將另行通過福州市教育局網站通知。
5.名單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七、聘用規(guī)定
1.根據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面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按面試成績中的片段教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以上成績也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并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其空額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或辦理商調手續(xù)之日起的第二個工作日。
2.擬聘用人員均須參加由市教育局組織的體檢及崗前培訓,體檢及崗前培訓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執(zhí)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在得知體檢結果之日起7日內可申請進行一次復檢。崗前培訓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3.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在此期間聘任在專業(yè)初期崗位。試用期滿由用人學校按照相應崗位聘任條件(或競聘方案)予以辦理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4.擬聘用人員完成體檢、審檔考察等程序后辦理入編手續(xù),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5.資格審核貫穿全程。擬聘用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相關情況,并填寫《入職承諾書》(詳見附件)。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3)體檢、崗前培訓不合格的;(4)審檔不合格的;(5)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應在變更后三日內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電話、傳真:0591-83340647)。
7.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時間暫定為2022年8月16日。
八、其他說明
1.境內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學位原則上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2.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證書信息原則上應在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詢認證。
3.福建省“雙專業(yè)”、“雙學位”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應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雙學位雙專業(yè)”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詢認證。
4.以輔修專業(yè)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畢業(yè)證書,并且輔修專業(yè)信息可在“學信網”和“學位網”上查詢。
5.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1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yè)(詳見本公告附表各有關崗位)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對博士和留學人員的專業(yè)要求按相近原則認定。
6.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yè)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7.允許應聘人員按符合條件要求的其低學歷報考相應崗位。應聘考生網絡報名時需在崗位備注中注明“本人以××學歷層次報考本崗位。
8.部分崗位對個別專業(yè)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專業(yè)要求”欄中所列專業(yè)后標有某某學科或方向的),允許面試資格審核時提交由畢業(yè)高校出具的《專業(yè)研究方向證明》(加蓋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員聯(lián)系電話號碼)。畢業(yè)證書中的專業(yè)名稱已明確“某某學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專業(yè)研究方向證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寫的時間均指2022年。
九、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實健康管理措施,所有考生、評委專家、工作人員自覺接受體溫檢測、核驗健康碼和行程碼、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落實好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具體要求以現場資格復審、考試時間及地點等通知為準。
本次招聘考試解釋權歸福州市教育局,政策咨詢電話:0591-83376761。
附件: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