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展復審內容
1.不得報考的情形。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定向培養(yǎng)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yǎng)學習的;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已招聘的特崗教師;新招聘(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全區(qū)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應聘者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2.考察前置情形。有無不良政治記錄;應聘者的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有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回避情況審查。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中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以上事項,需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積極配合招聘部門進行相關審查。
三、復審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當自覺嚴格服從資格復審組織單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遵守現場防疫守則,自備醫(yī)用口罩,并按照規(guī)定佩戴口罩,主動接受測溫、遵守安全距離,配合出示個人健康碼、行程碼,有近14天區(qū)外旅居史的人員需持有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方可入場。如不服從資格復審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二)應聘人員要積極配合招聘部門核查是否為涉金融、統計、房地產、保險等領域嚴重失信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開具本人銀行征信記錄(中國人民銀行開具)。
(三)應聘人員要積極配合招聘部門,核查本人有無涉嫌違法犯罪情況,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四)若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資格復審,需提供紙質放棄聲明,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掃描)發(fā)送給審核人員留存。若應聘人員所留電話無人接聽,審核人員將資格復審通知內容以短信方式告知,并要求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限內回復,未按規(guī)定時限參加復審或在資格復審結束前不能提供各類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五)應聘人員要提前下載打印并填寫《銀川市興慶區(qū)直屬中小學校自主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核表》一式兩份,資格復審時,上交審核人員審查。在審核過程中如有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者,取消該應聘者的面試資格。應聘者如有異議,可在資格復審期間向銀川市興慶區(qū)直屬中小學校自主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
(六)因應聘人員放棄應聘資格或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過資格復審,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經銀川市興慶區(qū)直屬中小學校自主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降低開考比例。資格復審合格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銀川市興慶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資格復審合格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fā)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七)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自主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應聘者個人誠信記錄。
(八)應聘人員應保證手機保持暢通,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主動與招聘部門取得聯系,如因無法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九)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客觀原因影響,導致本次復審時間、地點或其他要素發(fā)生變化的,由銀川市興慶區(qū)直屬中小學校自主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調整,并在公告公布網站發(fā)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考生予以關注。
1.銀川市興慶區(qū)直屬中小學校自主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核表.pdf
2.銀川市興慶區(qū)直屬中小學校自主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銀川市興慶區(qū)教育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