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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暢通域外在編在崗人員回流渠道,加速推進全市教體事業(yè)向更高質量發(fā)展,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有關公開引進在滕州市外工作的中小學教師(第二批次)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和數量
引進范圍為滕州市外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師(滕州市在編教師不得報名),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滕州市籍或者原滕州市籍(公安戶籍管理機構戶口簿登記的地址為滕州市轄區(qū)內)的教師;
(二)滕州市籍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引進數量為小學教師14名,初中教師15名,高中教師10名,共計39名。具體崗位詳見《2023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學教師引進崗位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根據報名、審核、量化評分、考察和體檢等實際情況,若出現崗位空缺,將空缺計劃調劑到其他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
二、引進條件
(一)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和身體條件,須為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
(二)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40周歲以下(1982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
(三)人員必須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通過合法渠道進入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并且手續(xù)齊全。
(四)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無違紀違法及其他不良記錄。
(五)自愿服從工作安排和崗位調劑,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六)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兩年及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進范圍:
1.未經具有用人主管權限單位審核同意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等情形的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人員,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處理的人員。
3.原聘用手續(xù)不全,不符合調配政策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原則
(一)對口安置原則。按擬引進人員現工作單位類型、學段、學科等,安排到我市教育系統對口事業(yè)單位;同時結合教學工作實際和學校教師崗位空缺情況作適當調整。引進人員津貼補貼、專業(yè)技術職稱等待遇落實,按我市現行政策執(zhí)行。
(二)學科相近原則。根據擬引進人員任教學科,堅持學科相近、專業(yè)匹配、人事相宜原則,進行崗位安排。
(三)服從調劑原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自覺服從組織、人社、教體部門工作安排和崗位調劑,不再考慮原有的行政職務。
四、引進程序
(一)現場申請
申請人須取得現工作地的人社、教育等部門的同意,填寫《2023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學教師引進申請表》(附件2),加蓋上述部門公章并簽署意見,否則,不接受報名,不予資格審查。填寫《2023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學教師引進調配審批表》(附件3)。
同時提交以下材料:①主管部門出具的有無違紀情況鑒定意見;②居民戶口簿(首頁、索引頁、本人頁);③身份證;④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證明;⑤教師資格證書(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師資格證還需要提供教師資格網的網頁查詢截圖);⑥無犯罪證明(由公安部門出具);⑦個人征信證明;⑧教學業(yè)績材料(與教學相關的證書等材料);⑨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上相關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應如實提供材料,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引進,并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符合引進范圍中(二)情形的,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①結婚證;②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居民戶口簿(首頁、索引頁、本人頁)。(非同戶的須提供原始戶籍關系等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務必保證真實有效、手續(xù)完備,并按順序準備好,現場提供紙質版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審查時間:8月24日-8月25日(8:30-12:00,14:00-17:00)
審查地點:滕州市教育和體育局一樓教育服務大廳。
(二)確定擬引進人選
審查過后,由滕州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共同組成量化評分小組,根據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數量,進行量化評分(量化評分形式根據報名人數擬定),確定擬引進人選及選崗順序,原則上予以對口安置。
(三)體檢和考察
量化評分結束后,根據報名崗位,由積分高低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積分相同的,按照能力水平和學歷等順序分值高低依次確定。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合格人員參加考察,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進行,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師德表現、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人事檔案等方面情況,并對報名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報名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即為放棄。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報名人員中根據量化積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審批調動
對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在市教體局、市人社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由中共滕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滕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滕州市教育和體育局按程序辦理調動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要與其簽訂服務協議。
本通知由滕州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32-5514029
附件1:2023年滕州市域外中小學教師引進崗位需求表 ---第二批.xlsx
附件3:2023年滕州市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調配審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