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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2023年下半年佛山市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參加本次招聘的市直事業(yè)單位共27個,招聘崗位共71個,計劃招聘事業(yè)單位編制工作人員81名。報考者可通過佛山組織工作網(http://www.fszzb.gov.cn)或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foshan.gov.cn)查閱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畢業(yè)以上人員。其中,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于報名首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7:00。
(二)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經過“網上申報資料”和“單位資格審核初審”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xù)。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者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1.網上申報資料
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w/wwaaindex.html),注冊登錄后在“考務平臺”版塊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需填寫個人情況,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大小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的證明材料電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報名表。
2.單位資格審核初審
資格審核初審指定時間為2023年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8:00。招聘單位線上審核報考者提供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符合條件的在報名系統(tǒng)中確認同意報考,不符合條件的審核結果為不通過。
3.報名結果查詢
報考者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已通過資格審核初審的,未經原報考單位同意,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尚未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審核初審的,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4.打印準考證
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核初審后,報考者應于2023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8日9: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三)報考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除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外,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執(zhí)業(yè)資格及職稱等證書、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年齡、相關工作經歷等)均應在2023年9月22日報名開始當天前取得或截止計算。
3.本次所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均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詳見附件3)。如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的,可選擇招聘公告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
六、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內容統(tǒng)一為公共科目《綜合職業(yè)能力測驗》,試題統(tǒng)一由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負責命制。
2.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tǒng)統(tǒng)一公布,應聘人員登錄系統(tǒng)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
2.資格審核復審。面試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資格復審須報考者本人到招聘單位指定地點進行,不得委托他人,面試對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xiàn)空缺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3.面試組織。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技能測試、試講、業(yè)務考核等方式組織進行。面試具體安排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總分100分?荚嚳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相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學歷學位及專業(yè)、畢業(yè)院;蛘吖ぷ鲉挝坏然厩闆r,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監(jiān)督方式等事項。
2.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當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xù),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遞補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體檢、考察、公示。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guī)的,嚴格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附件:
1.佛山市直事業(yè)單位2023年下半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