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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xiàn)將阿拉善盟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及面試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根據(jù)《關于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公告》,除邊境旗縣、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崗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外,其余崗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
二、資格復審范圍
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中應聘阿拉善盟崗位的人員?忌卿泝让晒湃耸驴荚嚲W(http://www.impta.com.cn/),自行查詢是否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三、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2024年1月25日至1月26日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詳見附件1-7;1月29日進行遞補復審。工作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5時至18時。
四、須提供的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應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
1.《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
特別提示:通過成績查詢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資格復審通知書。
2.《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限制戶籍(或生源地)崗位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保留在區(qū)外的高校畢業(yè)生(含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戶籍注銷頁及復印件或原盟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的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
5.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另須本人在證明上簽署:“本人承諾按期取得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資格”)、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二學位專業(yè)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學位專業(yè)認證報告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下載打印)。
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招聘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等,并加蓋公章)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其他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累計計算。
7.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8.應聘定向招聘“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加蓋所在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公章的報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崗位所需文件(證書)復印件。
9.應聘定向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10.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
11.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特別提示: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將材料按上述順序把原件和復印件整理成兩類,復印件由審核人員留存。
五、資格復審流程
(一)考生現(xiàn)場填寫《阿拉善盟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場資格復審表》(以下簡稱《資格復審表》),審核人員核對《資格復審表》與《報名表》一致性;
(二)審核考生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是否符合應聘崗位條件;
(三)考生提交《資格復審通知書》《資格復審表》《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附件8)以及所需材料原件、復印件;
(四)對于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xiàn)場對《資格復審通知書》予以蓋章審核通過。
六、其他事宜
(一)考生本人無法參加資格復審的,可采取委托的方式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須填寫《阿拉善盟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9),因受委托人原因導致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后果,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二)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電話通知遞補考生,遞補只進行一次。請同崗位其他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手機保持暢通(可提前準備資格復審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因電話不暢通導致錯過遞補機會的,視為自愿放棄。
(三)盟直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資格復審工作由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統(tǒng)一組織。旗區(qū)及以下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資格復審工作由旗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教育類崗位、衛(wèi)生類崗位資格復審工作分別由教育部門、衛(wèi)生健康部門組織。
(四)盟直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面試工作由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教育類崗位、衛(wèi)生類崗位面試工作分別由教育部門、衛(wèi)生健康部門組織,請考生隨時關注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專欄網(http://www.ampta.cn)。
(五)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盟直綜合類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xls
2.阿左旗綜合類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xls
3.阿右旗綜合類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xls
4.額濟納旗、策克口岸經濟開發(fā)區(qū)綜合類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xls
5.孿井灘生態(tài)移民示范區(qū)綜合類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xls
6.教育類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xls
7.衛(wèi)生類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xls
8.阿拉善盟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誠信承諾書.docx
9.阿拉善盟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委托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