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縣2013年4月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通知
一、認定范圍
1.戶籍或固定工作單位在新津縣行政轄區(qū)內的人員(“固定工作單位”是指能夠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和社保交費單的單位);
2.在新津縣行政區(qū)域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3.申請資格種類僅限于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4.函授、電大、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專業(yè)的學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本次不能以成人教育學歷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5、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請向成都市教育局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請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
二、申請程序
1.申請人于2013年4月1日-3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入“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并查看體檢、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2.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體檢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公布在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
3.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公布在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現場確認時必須帶上以下材料:
①《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成功后,請用A4紙打印,并貼好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學業(yè)成績單并加蓋鮮章,各系(學院)出具的成績單無效);
④體檢表;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⑥本人思想品德鑒定材料一份(注:1.“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有統一格式,請下載,2.應屆畢業(yè)生由各系黨總支出具,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職工可由工作單位出具,其他人員須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
2.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鑒定表應包括教案、指導教師意見、班主任意見、工作記錄、學校結論等內容,復印件上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
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交驗下列材料: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自考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五、戶籍不在新津縣行政區(qū)域內,但固定工作單位在新津縣行政區(qū)域內的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還須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社保繳費單(到繳費的社保局打。
六、咨詢電話:8251680482511600
新津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二О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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