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遵義市桐梓縣2013年教師招聘考試簡章
為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專業(yè)技術人才結構,保證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yè)單位活力,根據國家《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以及《遵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事業(yè)單位2013年新增人員計劃和本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特制定《桐梓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fā)布招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職位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244名(教師職位141名、其它事業(yè)單位職位103名),其中面向在桐梓縣服務2年及以上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聘人員4名。具體崗位詳見《2013年桐梓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和《2013年桐梓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職位表》(見附件)。
三、招考對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素質。
2、思想解放,求真務實,勤政廉潔,依法辦事,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3、品行端正,忠于職守,樂于奉獻,熱愛基層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體戶籍不限。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自覺遵紀守法,無違法亂紀行為。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報考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相應職位必須在所服務鄉(xiāng)鎮(zhèn)工作滿兩年以上(含兩年),且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桐梓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職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事業(yè)單位的2013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4、截止2013年4月25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不符合招考崗位有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桐梓縣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資格審查由招考辦抽人具體負責。
1、報名時間:
2013年4月25日—4月28日和5月2日—5月3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1)報考教師職位在桐梓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辦公大樓一樓進行。
(2)其他職位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人事考試中心進行。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相應的《教師資格證》(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報考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還需提供鄉(xiāng)鎮(zhèn)服務期間的在崗服務證明,由出具證明人員、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和項目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必須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一致。
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在報名地點統(tǒng)一電子攝像。《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5、報名費用:每人100元。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組織工作人員根據本《招考簡章》要求,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因資格審查失誤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經復核確認后,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