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2013年教師招聘考試公告
為適應烏審旗教育發(fā)展需要,全面提升全旗教育整體水平,2013年將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往屆大中專畢業(yè)生82名,F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嚴格考試、認真考核;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進人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zhèn)、寧缺毋濫的用人標準,通過公開聘用管理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數量(82名)
中學教師30名、職業(yè)中學專業(yè)課教師7名、幼兒教師45名。
三、具體名額及條件
(一)中學教師(30名)
漢語授課:語文5名(男性不少于2名)、數學5名(男性不少于2名)、英語2名、政治2名、歷史2名、地理2名、物理1名、生物2名、體育2名;
蒙語授課:蒙語文2名、漢語文1名(蒙漢兼通)、英語2名、歷史1名、音樂1名(四胡專業(yè)優(yōu)先)。
招聘條件:
1.全日制高等師范類應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專業(yè)對口;
2.全日制重點本科院校應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專業(yè)相近。
備注:蒙語授課教師招聘根據當地教學語言環(huán)境,僅限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市、包頭市、烏海市、錫林郭勒盟、阿拉善盟戶籍者。
(二)職業(yè)中學專業(yè)課教師(7名)
財務會計1名、農學1名、數字媒體技術(藝術)2名、采礦工程1名(男性)、能源化學工程1名、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1名(男性)。
招聘條件:
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
(三)幼兒園教師(45名)
漢授幼兒園教師30名、蒙授幼兒園教師15名。
招聘條件:
1.全日制師范類應往屆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專業(yè)為幼師或學前教育專業(yè);
2.全日制師范類應往屆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者。
此外,以上各類應聘者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教育事業(yè)奉獻的精神;
2.具備教師資格證和合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特殊專業(yè)和非師范類重點本科院校畢業(yè)生可適當放寬);
3.身體健康,符合《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規(guī)定要求;
4.碩士及以上學歷應聘者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之后涉及年齡以此類推),?萍氨究茖W歷應聘者年齡在28周歲以下,中專學歷應聘者年齡在26周歲以下;具有2年以上大中型企業(yè)工作經驗、業(yè)績突出的職業(yè)中學專業(yè)課教師應聘者年齡可適當放寬;現在我旗公辦中小學、幼兒園連續(xù)任教3年且具有合格學歷的臨時代課教師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5.幼兒園教師應聘者僅限烏審旗戶籍(投親婚遷者,截止報名開始之日,須落戶烏審旗三年以上;原籍在烏審旗,且父母一方現為烏審旗戶籍,本人因上學原因戶籍外遷者,不受現戶籍限制)。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26日至5月17日。
2.報名地點:烏審旗行政服務中心7號樓政務服務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交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張,并填寫《鄂爾多斯市烏審旗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份。另外,享受政策性照顧分值者需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各學科報名人數與學科招聘計劃比例達不到3:1時,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取消或調整該學科招聘計劃或納入相近專業(yè)參加考試。
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與面試
1.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聘請專家命題,嚴格考試、評卷?荚噧热轂榻逃煞ㄒ(guī)、教育教學所需的相關理論知識及學科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50%折合計入總分(得分×50%)。
2.根據筆試成績(含照顧分)以各學科招聘人數的2倍確定面試人員。
3.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4.中學和職業(yè)中學教師面試采取模擬課堂形式進行,指定教材提前60分鐘準備一節(jié)課,試講時間為10—15分鐘,滿分為100分,按50%折合計入總分(得分×50%);幼兒園教師面試采用模擬課堂和技能測試形式進行。模擬課堂,要求運用多元智能教材提前備課,并組織一節(jié)時間不超過10分鐘的教育活動,滿分為100分,按20%折合計入總分(得分×20%),技能技巧測試(彈唱、舞蹈、繪畫)滿分為100分,按30%折合計入總分(得分×30%)。
5.享受政策性照顧分值
(1) 內蒙古主體少數民族(蒙古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達斡爾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5分(提供戶籍證明原件);
(2)在烏審旗服務的基層服務項目儲備人才和地方聘用人員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分(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證明);
(3)烏審旗生態(tài)移民(已移出)和水源地考生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分(由旗人口轉移辦出具證明);
(4)符合多項政策性照顧條件者,照顧分累加,但最高不超過4分;
(5)符合照顧條件的應聘者需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報名結束后提供無效。
(三)確定擬聘人員與公示
1.根據總分按各學科招聘計劃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總分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2.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四)檔案審核與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本人檔案交烏審旗教育局,由紀檢、人事、教育部門進行聯(lián)合審查,檔案審查合格者,報烏審旗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規(guī)定期限內未交檔案或檔案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分配
報考漢授中學語文、數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總分第一名的錄聘者分配到嘎魯圖鎮(zhèn)區(qū)漢語授課學校工作,其余錄聘者分配到基層中小學工作;報考蒙語授課的蒙語文、英語的第一名和歷史、音樂錄聘者分配到嘎魯圖鎮(zhèn)區(qū)蒙語授課學校工作,其余錄聘者分配到基層蒙語授課學校工作;報考職業(yè)中學專業(yè)課教師錄聘者分配到職業(yè)中學任教;報考幼兒園教師錄聘者全部分配到基層幼兒園任教。分配到基層學校、幼兒園任教的教師三年內不得提出工作調動申請。
五、招聘教師的待遇
以上新招聘的教師實行聘用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發(fā)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同等條件教師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的教師要求在我旗教育系統(tǒng)服務期不少于10年,服務期間不予辦理調離手續(xù)。
六、其他
(一)招考成績、招聘結果將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jiān)督。旗人大、政協(xié)對教師招聘工作予以監(jiān)督,紀檢、人事部門參與教師招聘工作。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一經發(fā)現,取消其錄用資格。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錄聘者必須體檢合格才能正式聘用。體檢按《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中有關要求執(zhí)行,參加體檢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三)錄聘者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對不服從崗位安排的錄聘者將取消錄聘資格。
(四)本方案由烏審旗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經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
七、聯(lián)系方式
1、烏審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烏審旗黨政新區(qū)6號樓C座301室;
聯(lián)系電話:0477-7582202;
電子郵箱:wsqrsjbgs@163.com
2、烏審旗教育局:
地址:烏審旗教育局105室;
聯(lián)系電話:0477-758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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