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科目及內(nèi)容。
1.小學教師崗位:報考小學英語、音樂、美術教師崗位的考相應的小學教材內(nèi)容;報考普師、小學體育、小學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考小學語文和小學數(shù)學教材內(nèi)容(語數(shù)合卷各占50分)。
2.初中教師崗位:考相應的初中教材內(nèi)容。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5月21日。
2.考試時間:2013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1:00。
3.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八、面試(100分)
(一)考生面試資格。
1.面試人員名額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學科崗位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
2.緊缺學科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由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3年5月28日。
2.地點:松桃城區(qū)(學校待定)。
(三)面試內(nèi)容及要求。
1.面試內(nèi)容:即興演講(教育教學內(nèi)容)。演講時間5分鐘以內(nèi)。
2.面試有關要求: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持身份證、準考證進入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遲到15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九、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的,以其中最高一項加分計入招聘總成績,不累計加分。
(一)服務期滿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須服務滿一年以上)、“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憑證書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滿服務期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農(nóng)村“獨生子女戶”、“兩女結(jié)扎戶”的子女加5分。報名時持《獨生子女光榮證》、《二女結(jié)扎證》、戶口簿及縣級計生主管部門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
(三)革命烈士、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文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十、招聘總成績
(一)招聘總成績的計算: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的70%+面試成績的30%+加分。
(二)招聘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十一、體檢
(一)體檢時間:2013年6月4日。
(二)招聘總成績合格的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設置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三)體檢不合格進行一次性遞補。
(四)體檢費自理。
十二、考核
以考生個人檔案記載的信息為考核依據(jù),體檢合格人員于2013年8月2日前將個人檔案交松桃苗族自治縣教育局檔案室,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三、公示
嚴格執(zhí)行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監(jiān)督。經(jīng)查實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2832123(縣監(jiān)察局)
2836108(縣教育局)
2833119(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四、聘用
(一)經(jīng)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按招聘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然后報請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缺崗不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根據(jù)招聘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設置的崗位進行選崗。
(四)聘用后必須在聘用學校服務5年以上方能申請縣內(nèi)調(diào)動,10年以上方能申請縣外調(diào)動。
(五)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由縣教育局辦理轉(zhuǎn)正定級手續(xù),并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在招聘過程中,要堅持原則,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忌徊牧弦鎸,如有弄虛作假等違紀情況發(fā)生,取消考生考試或聘用資格,并對有關違紀人員按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