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我縣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緩解一線教師短缺的現(xiàn)狀。依據《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一)鄉(xiāng)鎮(zhèn)初中(18人)
語文6人(富饒1人、依龍1人、雙陽1人、陽春1人、新發(fā)2人);數(shù)學5人(太東1人、新興1人、中心2人、解放1人);生物2人(富饒1人、中心1人);物理2人(依龍1人、陽春1人);化學3人(依龍1人、中心1人、雙陽1人)。
(二)城內學校(43人)
1、小學(29人)
班主任11人(一小1人、二小1人、三小1人、四小3人、實小5人);學前18人(二小幼兒園2人、三小幼兒園3人、機關幼兒園4人、實驗小學幼兒園9人)。
2、高中(14人)
英語1人(實驗中學);語文2人(實驗中學);數(shù)學1人(實驗中學);政治1人(一中);生物2人(實驗中學1人、一中1人);地理1人(一中);歷史2人(一中);物理2人(實驗中學);化學1人(實驗中學);通用技術1人(實驗中學)。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具有與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專業(yè)知識結構與水平、技能條件和良好的身體、心理素質,品貌端正。
(二)年齡條件。本次招聘的城鄉(xiāng)教師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可適當放寬,現(xiàn)仍在依安縣服務的“村村大學生”和“三支一扶”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三)學歷及專業(yè)。報考城內小學教師崗位要求第一學歷為國家正規(guī)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學前教師專業(yè)要求幼兒教育或學前教育兩個專業(yè)均可(含第二學歷);班主任教師要求小學教育或漢語言文學、數(shù)學、英語四個專業(yè)均可(含第二學歷)。報考鄉(xiāng)鎮(zhèn)初中教師崗位要求第一學歷為國家正規(guī)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專業(yè)對口(含第二學歷)。報考城內高中教師崗位要求第一學歷為國家正規(guī)院校二表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專業(yè)對口(含第二學歷),其中通用技術要求為通用技術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yè)。
(四)資格條件。本次招聘的教師除高中通用技術外均要求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學前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相關教師資格認定部門頒發(fā)的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相關教師資格認定部門頒發(fā)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相關教師資格認定部門頒發(fā)的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相關教師資格認定部門頒發(fā)的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受行政處罰勞動教養(yǎng)人員和開除公職人員。
2、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本縣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名。
四、招聘辦法
(一)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參考人員。
(二)考試及錄取。本次招聘教師采取筆試、試講(各占100分)方式進行,筆試按報考學科進行本學科教材測試,其中報考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測試時以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專業(yè)課教材為主;報考小學班主任教師崗位測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和英語三個學科(小學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只測試本學科教材(初中教材占40%、高中教材占60%);報考高中教師崗位只測試本學科教材(以高中教材為主)。筆試成績在及格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1:3比例進入試講,筆試成績相同且超過1:3的比例時適當增加試講人數(shù)。試講成績在及格以上者與筆試成績按各50%計入總分,依據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崗位招聘人數(shù)依次錄取,如總分相同按試講成績錄取,如試講成績再相同時適當增加招聘人數(shù)。筆試、試講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項
1、符合黑政發(fā)[2009]30號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員,在筆試前必須持省級主管“項目辦”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加分確認,否則不予加分。研究生學歷筆試加15分。
2、同一職位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
五、體檢、復審、公示、聘用
(一)體檢。通過考試擬聘用人員應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過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遞補。
(二)復審。對擬聘用人選的資格條件、學歷及專業(yè)、年齡等進行復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遞補。
(三)公示。通過考核人員,在指定網站或地點公示7天。
(四)聘用。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為6個月。在試用期內不合格者學校經報請縣人社局、編委辦和教育局后有權隨時解聘,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一類事業(yè)編制管理,與現(xiàn)在編在崗教師享受同等待遇,被錄用的人員服務期三年,服務期內不得調離本鄉(xiāng)鎮(zhèn)及縣域外工作。
六、報名方式及時間
1、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蓋有畢業(yè)院校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含蓋有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同底版三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往屆畢業(yè)生須攜帶報到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四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同底版三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考生須提供畢業(yè)生檔案,如不能提供畢業(yè)生檔案者須與招聘部門簽訂《誠信承諾書》。
4、報名者每人交報名、測試、評卷等費用300元,試講測試費200元(試講前收取),體檢費另行收取。
5、報名者于2013年7月6日—7月7日到縣人才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辦公大廳)報名。
聯(lián)系人:周忠生、呂文紅
聯(lián)系電話:7025180、7033532
13514626897、15174537453
本公告由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依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依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依安縣教育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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