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四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四會市教育局決定組織我市教育局下屬的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考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共67個職位,其中公辦中專7個、初中19個、小學41個職位(詳見《廣東省四會市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二、教師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應聘者須專業(yè)對口,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記錄。
1、應聘中專教師須具備下列條件。
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學歷畢業(yè)生,30周歲(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有教師資格證或提供普通話測試二級乙等以上證書及修學教育心理學、教育學合格證(或承諾2014年12月前可以拿到中專教師資格證)。
應聘中專校醫(yī)工作崗位還須提供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
2、應聘初中、小學教師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應屆及往屆畢業(yè)生
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學歷畢業(yè)生,30周歲(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有教師資格證。
(2)在編在職教師應聘人員
應聘者年齡在40周歲(197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本科學歷,取得中學一級或小學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職務。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地點
四會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地址:廣東省肇慶市四會市城中街道縣前街75號教育局大樓三樓,咨詢電話:0758—3333852;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本次報名費用為55元。
(二)招聘信息公示時間及報名時間
1、招聘信息公布時間:2013年6月19日至7月2日
2、報名時間:2013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正,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三)報名要求
報名時提交如下資料,所提供資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查后返還,留復印件。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1)應屆及往屆畢業(yè)生持《廣東省四會市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一份以及提供就業(yè)推薦表(附有成績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或提供普通話測試二級乙等以上證書及修學教育心理學、教育學合格證(或成績單),個人簡歷表,1張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2)在職在編教師持《廣東省四會市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一份以及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現(xiàn)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應聘證明、婚育情況表、當?shù)兀ǹh級)“610”辦公室意見,本人工作簡歷表,1張一寸彩色免冠近照,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
(3)每位報考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資格初審:本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前由四會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管理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均可給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報考工作人員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考試形式
中小學教師招聘的考試由筆試、面試/技能測試和試教三個部分組成,總成績100分。
(一)筆試
筆試設在會城中學,時間為7月13日9:00至10:30。
工作要點:筆試成績占考試總分的35%。由招聘小組組織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本次考試不指定專門用書?荚嚨闹饕獌(nèi)容包括報考該學科專業(yè)的基礎知識,課堂教學常規(guī)知識、教學技能、新課程改革的理念以及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根據(jù)師資的需求,在以下列表的招聘崗位須有3人(含3人)以上報考才開設考試(報名后如人數(shù)不達開考人數(shù),另行通知考生)。筆試最低入圍分數(shù)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劃定。
(二)面試/技能測試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技能測試人數(shù),如擬聘職位人數(shù)與筆試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網(wǎng)上公布。
面試/技能測試設在會城中學,時間另行通知。
工作要點: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占考試總分的30%。由招聘小組組織評委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通過當面談話,考察參試人員綜合素質(zhì)、舉止形態(tài)、應急處理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其中美術、音樂、體育、計算機4個學科還要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考察參試人員專業(yè)技能水平。
(三)試教
已參加面試/技能測試的人員參加試教,試教地點設在會城中學,時間另行通知。
工作要點:試教成績占考試總分的35%。通過課堂學科教學考核入圍試教人員教育教學技能、思維能力和表達能力以及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能力。試教題目由招聘小組分學科擬定并統(tǒng)一組織若干專業(yè)學科評課小組進行考評。
六、監(jiān)督
招聘考試過程聘請市人社局、市紀委同志參與指導、監(jiān)督,邀請市有關領導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