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3年永春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通告》,決定組織入圍考生體檢,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圍體檢人選的確定原則:在入圍面試考生中按筆試與面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含直接參加面試人員),并按崗位招聘招考計劃與備取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偝煽兿嗤陌垂P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進入體檢,若出現(xiàn)總成績且筆試成績均相同的由縣招考領導組另行研究確定。入圍體檢考生名單見附件。
二、繳交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及領取體檢通知書:入圍體檢考生本人應于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上午11:30前把就業(yè)報到證原件交到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未能提供就業(yè)報到證原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并取消其參加體檢資格,入圍體檢的空額將按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時,體檢對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憑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體檢通知單。
三、體檢時間:入圍體檢考生應于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8:00到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到,由永春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注意事項:
1、入圍體檢考生領取體檢通知單時,應隨帶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
2、入圍體檢考生在7月18日晚上10:00至體檢前應保持空腹。
3、入圍體檢考生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nèi)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若因身體原因?qū)е聼o法完成體檢項目,無法得出體檢結論的亦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或有自動棄權的,按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聯(lián)系電話:0595-23880266
永春縣教育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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