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轉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常辦發(fā)〔2011〕69號)精神和《關于2013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的實施意見》(常教人〔2012〕62號)的要求,現(xiàn)將2013年部分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領導小組
各校成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成員由書記、副校長、中層干部和學科教師等組成。
二、招聘學校、學科及數(shù)量、招聘條件、時間安排,詳見附件。
因學校暑期放假,有意應聘者請事先與學校招聘聯(lián)系人電話聯(lián)系,并約定具體報名時間。
三、考核方式
1.資格審核。各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組長在資格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后,確定進入筆試階段人選。
2.筆試。各招聘學校根據(jù)學科要求自行組織統(tǒng)一筆試(具體時間見附件),并將筆試成績匯總名冊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備案。
3.面試考核。各?己诵〗M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進行集中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不少于三題,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面試評委至少5人(招聘單位評委不超過總評委數(shù)的30%,其余評委由市教育局委派),每人填寫面試評分表,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余下評委打分的均分為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其得分保留2位小數(shù)。面試時,設記分員1人,計時員1人,監(jiān)督員1人。
4.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各校每個學科、每個職位綜合成績(文化課按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65%;音、體、美學科按筆試成績20%、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的前三名進入課堂教學能力考核程序。課堂考核形式采取說課方式。各?己诵〗M成員由5人組成,其中本校3人,外校2人?己诵〗M不得對應聘者課堂教學情況進行集中評議。每位考核成員須填寫《應聘人員課堂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評分表》并簽名。應聘人員課堂考核成績必須按照去掉5名評委打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3名評委打分的均分計算,得分保留2位小數(shù),成績填寫在《應聘人員課堂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評分匯總表》中。各校在課堂考核當天或第二天把參加課堂考核人員成績在校園網(wǎng)的外網(wǎng)上公布。
5.確定人選。各校在課堂考核成績網(wǎng)上公布的當天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聽課考核的各項材料匯總,按照統(tǒng)一筆試成績占20%、課堂能力考核占60%、面試總成績占20%(音、體、美學科按照專業(yè)技能考核30%、筆試20%、面試20%、課堂能力考核3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填寫《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成績匯總表》。
6.體格檢查。擬錄用的教師按照事業(yè)單位招錄人員要求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公示報批。學校集體研究決定后,由市教育局將擬錄用人選名單在發(fā)布招聘簡章的相應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結果不影響錄用的,學校將匯總材料報市教育局人事處、市人社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被聘用教師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處理。
四、其他事項
1.應聘教師應如實提供本人情況,如弄虛作假則不予錄用。
2.應聘教師報名時應遞交個人簡歷材料(包括個人簡介、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教師專業(yè)技術職稱原件和復印件,各類獲獎證書、論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學校只接受應聘教師到校親自報名并遞交應聘材料,不接受電子郵件、郵寄或快遞等方式投遞報名應聘材料。
4.應聘材料原件退還,學校保留應聘者提交材料的復印件。
2013年常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簡介表(三).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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