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教育考試院關于舉行201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公告
溫馨提示:
為節(jié)省考生排隊及確認的時間,請做到以下幾點
1、 請考生合理安排時間,盡量避免周六周日現(xiàn)場確認高峰期來現(xiàn)場確認。
2、 網報中上傳照片應采用證件照(背景顏色統(tǒng)一,免冠,非藝術照)。
3、 請考生現(xiàn)場確認前,仔細查閱報名條件并準備好現(xiàn)場確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根據上級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將我市201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考試日期及安排
2014年上半年筆試考試時間為3月16日,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小學學段各科采用機考方式,其他學段采用紙筆方式考試。
時 間
類 別 |
2014年上半年筆試時間:3月16日(星期日) |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101) |
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 |
— | |
小 學 |
綜合素質(201) (機考)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02) (機考) |
—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 (中學) (301) |
教育知識與能力(302)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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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課 | |||
專業(yè)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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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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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考試對象
凡浙江省內(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暾堄變簣@、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按照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過渡政策,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含全省統(tǒng)一計劃招收的初中起點2009年-2011年入學的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含“專升本”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仍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 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如下學歷條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經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學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外,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坪捅究圃谛.厴I(yè)班學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本科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研究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四、 網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
2014年上半年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工作安排:
1、網上報名(信息輸入)時間1月6 日9時-9日17時;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1月9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假日不休);
3、 現(xiàn)場確認點:臺州市教育考試院(臺州市經濟開發(fā)區(qū)康平路188號-臺州市教育局)
4、收費標準:筆試(含機考)68元/科。
符合報考條件者,可在規(guī)定的報名期限內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依照欄目指引及相關要求進行網上信息輸入。所有考生(含已經參加過本項考試的)在本次筆試報名前均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重新注冊并填報相關個人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之前已參加的考試及獲得的成績。考生需對本人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由于填報信息差錯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輸入后按各考區(qū)確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照片信息檢驗、繳費等)。
現(xiàn)場確認需考生本人攜帶有關材料前往相應考區(qū)指定的地點進行,需攜帶的材料有:
(一)戶籍在浙江省內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yè)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二)人事關系在我省的考生
1.由人事關系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yè)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三)在省內高校就讀的畢業(yè)班學生: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yè)班學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本科畢業(yè)班學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四)在省內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五、 關于持外省筆試成績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的說明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的精神,已經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詳見本公告“考試對象”、“報考條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內筆試成績(報名網站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參加了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的,學歷條件也符合浙江省的報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面試;在外省參加筆試科目考試某一單科成績合格的,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的,學歷條件也符合我省的報考要求的,在我省報名參加筆試時,該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試。凡未達到浙江省報考條件中對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以及學歷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報名。
六、準考證獲取
考生在完成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后,可在3月10日-16日期間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考試。
七、考試違規(guī)處理
在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中出現(xiàn)違規(guī)情況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八、考試收費
2014年上半年國家教師資格筆試考試收費,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價費[2013]8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含機考)68元/科目執(zhí)行。
九、考試成績查詢
2014年上半年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可在4月14日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查詢。
有關考試的詳細信息,請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了解《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情況。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571-88908550,0571-88908530。
臺州市教育考試院電話:0576-88582070,0576-88582069,0576-8858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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