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同縣2014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員結構,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規(guī)定,經(jīng)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和有序進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職位
此次招聘計劃數(shù)為7名。具體職位如下:
語文1名、數(shù)學1名、英語1名、政治1名、物理1名、化學1名、生物1名。
二、招聘方式與待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yōu)聘用。被聘用人員使用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綜合素質高,熱愛所學專業(yè),成績優(yōu)異,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二)報考人員還必須具備職位所需的學歷及其他條件。(見附表:2014年會同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考試計劃與職位表)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4年7 月14日至18日17:30止。
(二)報名地點: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計算機等級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2、報名時,根據(jù)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須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兩張。
3、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不得低于1︰3。報名后達不到開考比例職位,經(jīng)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和市人社局同意,則相應調整招聘計劃和開考比例。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4年7月31日上午8:30-11:00,采取閉卷答題的方式。
筆試內容:所報科目的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理論等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80%、教育理論知識20%),分值100分。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每個職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試內容:所報科目的教材內容,分值100分,采取現(xiàn)場抽簽方式試教。
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荚嚲C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如體檢不合格的,則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次數(shù)不得超過2次。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間提出復檢。復檢原則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凡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國公局[2011]3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公示和聘用
對經(jīng)考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須在會同服務8年以上,并到鄉(xiāng)鎮(zhèn)初級中學支教1年以上。
六、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的未盡事宜由會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關政策由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830699 8823453
會 同 縣 教 育 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招聘單位 |
職位名稱 |
編制 |
計劃 |
最高年齡要求 |
最低學歷 |
專業(yè)要求 |
最低服務年限 |
其他要求 |
教育局 |
語文教師 |
全額事業(yè) |
1 |
28周歲 |
本科 |
師范類本專業(yè) |
8年 |
1.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和計算機等級證書。 |
數(shù)學教師 |
1 |
28周歲 |
本科 | |||||
英語教師 |
1 |
28周歲 |
本科 | |||||
政治教師 |
1 |
28周歲 |
本科 | |||||
物理教師 |
1 |
28周歲 |
本科 | |||||
化學教師 |
1 |
28周歲 |
本科 | |||||
生物教師 |
1 |
28周歲 |
本科 |
年齡要求:最高年齡28周歲以下(即在1986年7月14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