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滿族自治縣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簡章
根據《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2014年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方案〉的通知》(遼教發(fā)[2014]50號)精神,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考試原則
遵照省里統(tǒng)一安排,由全省統(tǒng)一發(fā)布招聘信息、統(tǒng)一網上報名、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考試內容、統(tǒng)一公布筆試成績、統(tǒng)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2012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資格和招聘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有吃苦耐勞精神和扎根農村教育的信念。必須在所錄用學校服務滿四年,否則不享受特崗教師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待遇;四年內如若辦理調轉關系,必須交納違約金2萬元/每年。
三、考生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遼寧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由本溪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2.繳費?忌诰W上利用銀行支付系統(tǒng)繳納考務費,考務費為100元人民幣。
四、考試科目、命題、評卷及考務工作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委托專門機構命題及閱卷,考場設在各市,按照國家標準化考試要求設置;面試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組織。具體考務工作由省大學生就業(yè)局和市教育局負責。
五、考試內容
(一)筆試
從2014年起,筆試考試科目為教育學(含教育政策法規(guī)及職業(yè)道德)和教育心理學,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滿分為100分,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目成績按6:4的比例計入筆試總分。
在考試題型上,客觀題占60%,主觀題占40%。
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根據全省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面試
本溪市教育局在筆試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市教育局對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復審。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
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計入個人總成績,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者按照面試成績確定排名),經體檢考核等規(guī)定程序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面試后出現的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省教育廳、人社廳將各市上報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并對考生相關材料進行終審。公示無異議且終審合格后,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編委辦聯合下發(fā)文件,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七、上崗就職與考核
本溪滿族自治縣教育局派遣錄用人員到所報學校就職,簽定聘用合同。新錄用人員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期間必須參加市、縣業(yè)務部門組織的上崗培訓,試用期滿后按《本溪滿族自治縣新招聘教師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對于考核合格的師范類畢業(yè)生根據《遼寧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遼人社發(fā)〔2012〕30號)確定相應的崗位職務(職稱)(非師范類畢業(yè)生需要經過2015年職稱評委會評審通過后確定相應崗位職務),對于考核不合格者試用期延長至十八個月,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啟動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凡錄用人員必須在所任職學校服務滿三年,方可正式落編。
八、聯系方式
本溪滿族自治縣教育局: 鮑麗華 0414-46832399
劉成金 0414-46829466
本溪滿族自治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