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區(qū)(濱江)教育局所屬杭州浦沿中學等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職工64名。依據《杭州市人事局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參加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經費形式均為財政全額撥款,參加本次招聘被錄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yè)編制。
二、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范圍和對象
詳見《杭州高新區(qū)(濱江)教育局所屬單位2011年12月份統一招考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計劃》中“應屆畢業(yè)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2012屆及尚未就業(yè)的2011屆畢業(yè)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畢業(yè)研究生;(2)全國重點大學畢業(yè)生;(3)普通高校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4)浙江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5)杭州市區(qū)(不含蕭山、余杭區(qū),下同)生源畢業(yè)生;(6)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
《計劃》中“在職教師”指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和在杭州市區(qū)中小學、幼兒園任教且具有杭州市區(qū)戶口的非事業(yè)編制教師。其中,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縣區(qū)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yōu)秀教師;(2)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3)杭州市區(qū)在職在編公辦教師;(4)夫妻分居;(5)隨軍調動。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2012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非師范類本?飘厴I(yè)生(全國重點大學畢業(yè)生除外)應聘教師崗位的,在報名時必須出具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發(fā)放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單(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成績單)和適用的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下同)。
2011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教師崗位,師范類需提供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非師范類畢業(yè)生所需材料與2012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相同。
其他人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職稱和資歷。
中小學教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職員崗位、幼兒園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yè)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到招聘單位(見附件1)。
3.報名方法:應聘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
4.在職教師報名須事先征得原單位蓋章同意。
5.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四、調整報名
經調整報名后,報考人數仍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不予開考。
調整報名和改報名地點集中到濱江區(qū)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江南大道100號1332辦公室。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45%、55%。
1.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及教材教法,其他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筆試時間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筆試成績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屆時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45%、55%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等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六、體檢與考核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費用自理。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經區(qū)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遞補。
體檢、考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杭州教育城域網公示七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在
報考教師崗位的2011、2012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區(qū)(濱江)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
附件:
1.《杭州高新區(qū)(濱江)教育局所屬單位2011年12月份統一招考計劃》
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3.《考試報名登記表》 杭州高新區(qū)(濱江)教育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