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延津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依據(jù)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省、市相關政策規(guī)定和要求,經延津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128名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128名教師,其中高中教師10名(物理2名、化學2名、生物3名、地理3名);農村小學(包括教學點)教師118名(語文26名、數(shù)學25名、英語25名、體育14名、音樂14名、美術14名)。
二、招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高中教師崗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學歷者須為當年按本科一批分數(shù)線錄取的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學歷者第一學歷為本科。
小學教師崗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服刑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近五年來參加延津縣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考試被聘用后自動放棄的;
5、延津縣特崗教師和在編人員;
6、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28日至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報名地點:延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縣政府院內東二樓)。
3、報名辦法: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等有關證件,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對資格條件初審合格的人員,需提交《2014年延津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份(相關復印件附后)、筆試考務費30元、近期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聘用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該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該學科招聘名額。
5、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名的,可免交筆試考務費。擬免交筆試考務費的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辦理免繳費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6、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教學公共基礎知識,按7:3的比例出題,滿分為100分。教育教學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新課程理論等內容?荚嚂r間120分鐘。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河南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在延津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在延津縣任職2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大學生村干部,筆試成績加10分(上述人員已在行政事業(yè)單位正式就業(yè)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個條件者,最多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在報名時須提交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符合大學生村干部加分條件的,除提交《聘用合同》外,還須提供縣委組織部出具的在職證明。
2、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各學科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有主動放棄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從面試通知單和面試須知發(fā)放起出現(xiàn)的空缺不再遞補。進入面試的考生要及時查看網上發(fā)布的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面試及體檢的后果自負。
面試采取試講微型課的方式進行,每人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考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體檢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未到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依次遞補。體檢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在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當出現(xiàn)末位并列超計劃時,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調劑或增加名額。未能實現(xiàn)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依照學歷高低、獲獎情況等綜合評定確定擬聘人員。
(五)公示
對擬聘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不予聘用,亦不再遞補。
(六)聘用
凡被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和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5年內不得申請調動。聘用人員的檔案由延津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解決全供事業(yè)編制,試用期1年。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到聘用審批機關備案。
四、信息查詢
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延津縣人民政府網(www.yanjin.gov.cn)進行發(fā)布。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27條,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xiàn)“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為應聘人員創(chuàng)造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對政策規(guī)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招聘工作中,監(jiān)察部門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三)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受到責任追究。
(四)應聘人員要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guī)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不予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373-7681293、7692337、7696626;監(jiān)督電話:0373-7696111。
延津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