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滄州市南皮縣教師招聘公告
經縣政府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14年45人。(縣一中5人、職中教師10人,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小學教師25人,代幼5人)招聘數(shù)量及崗位見附表。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tǒng)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較高的政治素養(yǎng)和敬業(yè)精神,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有社會責任感。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3、專業(yè)要求:應聘人員崗位與所學專業(yè)對口。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5、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的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不含代課經歷人員。6、代課經歷人員要求:入學前在南皮公辦學校有代課經歷的2000-2002屆青縣幼師、南皮幼師畢業(yè),以及相同情況的2000-2001屆幼師畢業(yè)生(有代課經歷的教師報名資格由縣教育局認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②、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③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④、曾被開吃公職、開除學籍的;⑤本縣教育系統(tǒng)正式在編人員;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本公告面試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公開報名形式。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30日至8月1日。2、報名地點:南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3、報名時需攜帶如下材料: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英語專業(yè)的需四級證書、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小2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招聘六張。4、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5、報名費:100元。
(三)資格審查
1、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名額比例不得少于3:1(專業(yè)性較強的崗位可適當降低比例,專業(yè)性強崗位具體指汽修、數(shù)控加工),否則減少招考名額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并通知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代課經歷人員不在此比例。
2、參加報名的人員,到現(xiàn)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程,發(fā)現(xiàn)與招聘職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須如實填寫《南皮縣事業(yè)單位公考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參加由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試。
(四)、考試
筆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其中報考代幼教師只進行筆試,按筆試成績排名,直接確定人員)。
1、 筆試100分。(1)筆試講委托外地考試機構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閱卷。(2)、考試要求與高考要求相同,采取閉卷答題方式。
2、 面試100分。參加面試的中小學教師以說課和答辯為主。
(1)、按筆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shù)的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2)說課和答辯成績采取評委當場亮分形式、成績當場公布。(3)說課和答辯評委全部外聘。(4)說課和答辯將以學科為單位,抽簽確定說課順序。(5)說課和答辯內容:說課以所報崗位知識為主,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教學能力,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素養(yǎng)、儀容儀表及口頭表達能力,采取現(xiàn)場提問的方式進行,沒人答辯四個問題。(6)面試時間為15分鐘(說課10分鐘,答辯5分鐘)。(7)面試評分:由七位評委打分,計算時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shù)加權平均后為改考生最后面試成績,(8)中小學教師總成績如出現(xiàn)末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內容由領導小組確定,最終確定人選。(9)、代幼教師筆試成績如出現(xiàn)末位并列者按學歷層次、教師資格證層次高低和教師資格證取得時間依次排序。如還不能區(qū)分對并列人員進行加試,加試內容由領導小組確定,最終確定擬聘人選。
(五)、體檢及人選確定
根據(jù)總成績分別按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提供個人檔案、報到證等資料。逾期不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六)、公示
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遇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根據(jù)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最終確定擬聘用人選。如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擬聘人選。如面試成績末位出現(xiàn)并列者進行加試。最終確定擬聘人選。
(七)、聘用
1、審核報批。公示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招聘情況上報政府審批,批復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2、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能到崗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崗位空缺名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如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3、學校與聘用教師簽訂《河北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執(zhí)行國家相關規(guī)定,期滿合格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列所在單位事業(yè)編制。
咨詢電話:0317-8560197 8560971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表:
單位 |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shù) |
筆試內容 |
學歷 |
其他條件 |
備注 |
一中 |
語文教師 |
1 |
教育公共知識 |
普通類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學歷 |
|
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取得相應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
一中 |
英語教師 |
1 |
| |||
一中 |
物理教師 |
1 |
| |||
一中 |
化學教師 |
1 |
| |||
一中 |
地理教師 |
1 |
| |||
職中 |
語文教師 |
2 |
普通類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學歷 |
|
| |
職中 |
英語教師 |
1 |
四級以上 |
| ||
職中 |
美術教師 |
1 |
|
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
職中 |
舞蹈教師 |
1 |
| |||
職中 |
計算機教師 |
2 |
職業(yè)能力測驗 |
| ||
職中 |
汽修教師 |
1 |
| |||
職中 |
會計教師 |
1 |
| |||
職中 |
數(shù)控加工教師 |
1 |
| |||
鄉(xiāng)鎮(zhèn)文教 |
語文教師 |
10 |
教育公共知識 |
普通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
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取得相應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
鄉(xiāng)鎮(zhèn)文教 |
數(shù)學教師 |
10 |
|
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取得相應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 ||
鄉(xiāng)鎮(zhèn)文教 |
英語教師 |
5 |
| |||
鄉(xiāng)鎮(zhèn)文教 |
代幼教師 |
5 |
普通中專及以上學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