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寶安區(qū)上寮學校公開招聘臨聘教師公告(請以此份為準,面試時間有改變)
為滿足學校發(fā)展的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中學臨聘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現(xiàn)實表現(xiàn)好,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學歷條件:中學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教師資格:報考中學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年齡:按招聘職位表要求。
(六)身體健康。
(七)符合報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招聘辦法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8月14日在學校網站公布招聘職位。
(二)接受報名和資格審核: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要求,選擇符合自身資格條件的職位,到上寮學校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核。
1.時間: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點:深圳市上寮學校五樓辦公室。
3.應聘人員接受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如下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深戶需提供);
(3)學歷學位證書;
(4)教師資格證;
(5)在我區(qū)公民辦學校聘用的教師需提供最近的合同;
(6)職位條件所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瑘罂既藛T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在招考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3年應聘資格。正式備案時須提供學歷驗證證明。
4.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負。
(3)應聘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
經審查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并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不予面試。應聘人員均須在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內到達現(xiàn)場等候,直至資格審核結束。未能在報名和審核時間內到達現(xiàn)場的,不予受理。
(三)參加面試: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參加面試(二者缺一不可)
1.時間:8月19日上午8:30至結束。
2.地點:上寮學校五樓會議室二。
3.面試程序:應聘人員于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面試現(xiàn)場候考室等候,并按順序進行面試。面試完畢,由評委進行評分,成績取評委的平均分計(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面試后現(xiàn)場公布個人面試成績并發(fā)給回執(zhí)。
4.成績要求:面試成績須60分以上方可聘用。
(四)成績公布:8月20日由上寮學校校園網公布各職位面試人員成績,按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四、聘用
(一)學校擬錄名單于8月29日前報區(qū)教育局審核,并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已在寶安區(qū)公辦或民辦學校聘用的教師須合同期滿或已解除聘用合同,方可聘用。
聯(lián)系電話:吳老師 29377802 13824319585
深圳市寶安區(qū)上寮學校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