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 <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11 年下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師〔2011〕124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溫州市鹿城區(qū)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鹿城區(qū)戶籍或人事檔案掛靠在溫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鹿城區(qū)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且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人員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
二、認定對象
(一)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f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應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直接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為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老政策銜接,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仍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三)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含幼兒園在崗教師培訓后考試合格)的人員,符合認定條件的歷屆畢業(yè)生,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網報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tǒng)一實行網上申報(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正式報名時間: 2015年4月9日——4月18日。網絡平臺僅在報名期間工作日的8:00到18:00開放,請申報人員務必注意。
四、網報方式
(一)參加“國家統(tǒng)考”筆試、面試合格的人員報名方式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員網報入口”(紅色入口)選項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閱讀“申請人必讀”。
2.確認“服務條款”。
3.填寫“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統(tǒng)考合格證編號,請登錄http://www.ntce.cn,從“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4.選擇“認定機構”。該頁面上部分信息直接從系統(tǒng)中提取,下部分選擇認定機構(鹿城區(qū)教育局)。
5.選擇“確認點”。
6.閱讀“注意事項”。
7.填寫“申請材料”。頁面分為三個部分: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登錄信息(必須牢記);申請人填寫信息。其中申請照片選擇近3個月內正面、免冠、無頭飾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為同一底版,建議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在申請人將全部申請信息填寫完成后,可以點擊“提交”按鈕,將個人申請信息提交給認定機構。
8.注冊“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寫錯誤,系統(tǒng)將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頁面顯示了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電子郵箱和密碼以及“登錄”按鈕,點擊“登錄”按鈕,則會進入到認定申請人登錄頁面。在網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網上申報系統(tǒng)修改(“國家統(tǒng)考”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二)參加“省統(tǒng)一考試”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合格的人員(含師范教育類)報名方式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員網報入口”(綠色入口)選項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閱讀“申請人必讀”。
2.確認“服務條款”。
3.選擇“認定機構”。首先選擇申報的教師資格種類,然后選擇認定機構(鹿城區(qū)教育局)。
4.選擇“確認點”。
5.閱讀“注意事項”。
6.填寫“身份信息”。
7.填寫“申請材料”。頁面分為三個部分: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登錄信息(必須牢記); 申請人填寫信息。其中申請照片選擇近3個月內的正面、免冠、無頭飾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為同一底版,建議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在申請人將全部申請信息填寫完成后,可以點擊“提交”按鈕,將個人申請信息提交給認定機構。
8.注冊“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寫錯誤,系統(tǒng)將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頁面顯示了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電子郵箱和密碼以及“登錄”按鈕,點擊“登錄”按鈕,則會進入到認定申請人登錄頁面。在網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網上申報系統(tǒng)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表》
申請人網上填報申請信息后,需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在現(xiàn)場確認時隨其他申請材料一并提交認定機構。在申請人登錄后(“國考”紅色入口, “省考”綠色入口),點擊頁面右側的“打印申請材料”,可以在頁面的預覽窗口內看到申請表樣式,系統(tǒng)默認選擇的是A4版式。點擊預覽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鈕,則打印所有頁面。之后請將該表4張A4紙按順序翻印成1張A3紙格式。
《思想品德鑒定表》在頁面“資料下載”中,點擊下載按A4格式打印。
五、現(xiàn)場確認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5年4月21日——4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現(xiàn)場確認地點:溫州市鹿城區(qū)教育局政工科(紗帽河99號)。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xiàn)場確認,未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由于網報系統(tǒng)會在網報時間結束后關閉,故提請申報人員注意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將無法辦理。
六、現(xiàn)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1.報名號信息;
2.《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格式統(tǒng)一用A3紙打;
3.《思想品德鑒定表》填報后網上打印,由工作單位填寫(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填寫) 并蓋公章;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人事檔案所在地單位(包括掛靠各級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本人檔案中在校期間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等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縣級及以上檔案管理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印章);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須出具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有效期5年)及復印件或教育部考試中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有效期3年)及復印件;
9.與網報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師范教育、國考生4張、參加省統(tǒng)考的教師教育能力測試人員5張),其中2張請預先粘帖在《申請表》上,另幾張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自己的姓名、申請學科在現(xiàn)場確認時上交。
10.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考生,按照浙價費〔2013〕87號文件,每位收取考試費為280元。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提供學校的相關證明,并蓋單位公章免收考試費。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和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免收教師資格認定費。
七、測試
(一)除列入國家普通計劃招生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外,其它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均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我市教師資格認定考核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二)筆試時間為5月9日(周六)上午9∶00——11∶00。
筆試形式為閉卷。全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1、幼兒園、小學測試范圍為教育教學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與原則;心理學的基本知識,系統(tǒng)掌握心理現(xiàn)象的一般規(guī)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guī)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2、初中測試范圍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統(tǒng)掌握心理現(xiàn)象的一般規(guī)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guī)和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與本學科專業(yè)相關聯(lián)的實踐內容;對本學科專業(yè)標準和教學技能所掌握的水平等。
(三)面試具體時間、要求將另行通知。
八、教師資格認定專家評審、網絡公示、體檢
(一)幼兒園、小學、初中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者,經六月初的專家組評審后,名單將在鹿城教育網上進行公示。
(二)通過認定合格者由鹿城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時間與地點將于現(xiàn)場確認時另行通知。
(三)認定通過者請于6月30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鹿城區(qū)教育局政工科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鹿城區(qū)教育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