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教育局關于直屬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經請示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四川省巴中中學等6所直屬學校將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德才兼?zhèn)涞脑瓌t,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中小學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共計劃招聘228名。其中四川省巴中中學65名、巴中師范學校(巴中市高級中學)33名、巴中市第三中學72名、巴中市第五中學45名、巴中市實驗小學11名、巴中市中壩小學2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巴中市二○一二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報考高中教學崗位和四川省巴中中學初中教學崗位的考生為2012年7月31日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師范類畢業(yè)且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其他學校初中、小學教學崗位的考生為2012年7月31日前的畢業(yè)生。具體學歷要求見《崗位表》。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
(三)基本條件
報考者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學歷、專業(yè)等要求;
5.報考四川省巴中中學教學崗位的考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其他教學崗位的考生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1980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可放寬到35周歲(197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承擔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與繳費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點擊打開),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6日至3月10日24: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填報信息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表格與上傳照片。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12年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報考者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報考者提供虛假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資格初審。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巴中市教育局組織對報考者依據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表》通過網絡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將審查結果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反饋報考者。上傳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
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專業(yè)科目考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報考時,對崗位要求的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聯系電話予以咨詢。
資格初審僅對考生提供的報名信息是否完整進行核對,不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審查通過”的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公共科目考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專業(yè)科目考試前的資格復審確認。
(二)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且上傳相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12日24:00。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公共科目考試筆試考務費按50元繳納。通過網絡報名且上傳相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和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2年3月18日17:30前的工作日內到巴中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區(qū)濱河北路中段87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后院三樓)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以崗位計算,實際繳費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特殊崗位,經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放寬到2:1)方能開考。達不到這一要求的,根據報考者意愿進行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者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后涉及報考者所繳納的考務費用,通過網絡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四)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報考崗位被取消和未調整到其他崗位的報名者除外),憑報名時網絡反饋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姓名,于2012年3月16日至3月23日24:00前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后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和成績計算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科目考試,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一)公共科目考試
由巴中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2012年3月24日,具體時間和詳細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公共科目考試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參考資料為《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綜合知識參考資料》(2011年8月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
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等)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有下列情形的,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編辦、四川省教育廳等9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團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
2.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務于2012年3月23日17∶00前將服務所在縣級及以上團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xié)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巴中市教育局。
按政策加分后的公共科目筆試考試總成績將于2012年4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cbz.hrss.gov.cn)公布?忌鐚ψ约旱目荚嚦煽冇幸蓡柕模捎诔煽児己笃呷諆扔杀救顺钟行Ь用裆矸葑C、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到巴中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將于2012年4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
專業(yè)科目考試前,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擬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按加分后的公共科目筆試考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于2012年5月3日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列入專業(yè)科目考試前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應準時按公告要求攜帶《報考信息表》2份(均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和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學生學業(yè)成績單復印件(由組織、人社、教育或學生所在院校加蓋印章)各1份于2012年5月10日至5月12日在巴中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現場發(fā)放《專業(yè)科目考試通知書》。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出具本人學生證及就讀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是否師范類、教師資格等情況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最終確定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教師資格等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教師資格證和有效學位證、畢業(yè)證及所載學歷與專業(yè)名稱為準;是否師范類畢業(yè)生以本人畢業(yè)生檔案中學生學業(yè)成績單所列開設的課程為準。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其專業(yè)科目考試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者,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專業(yè)科目考試考務費80元,發(fā)給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制式、資格復審單位簽章、承辦人簽字的專業(yè)科目考試通知書。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行放棄資格等而出現的缺額,經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加分后的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報考對象參加資格復審。遞補對象將于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2012年5月21日至5月23日18:00前在巴中市教育局接受資格復審。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遞補資格復審者,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專業(yè)科目考試的具體時間、詳細地點,以專業(yè)科目考試通知書為準。專業(yè)科目考試當日,應考對象憑專業(yè)科目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均為原件,復印件無效)按考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因資格復審、遞補資格復審和自行放棄考試資格等原因出現缺額而產生的實際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人數低于規(guī)定比例時,專業(yè)科目考試仍正常進行。
(三)專業(yè)科目考試
專業(yè)科目考試采取抽簽講課或專業(yè)技能測試(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綜合實踐等學科)的方式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講課按要求講授本專業(yè)(學科)的課題內容(小學為三、四年級教材,初中為初一、初二年級教材,高中為高一、高二年級教材),主要考核教師基本素質和專業(yè)知識水平;專業(yè)技能測試主要考核本專業(yè)(崗位)實驗、實訓等相關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50%。
專業(yè)科目考試結束后,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人員的總成績。
五、體檢
(一)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如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也相同,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如公共科目考試成績還相同,從排名并列的人員中抽簽確定。
實際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數未達到擬招聘名額2倍的崗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本招聘單位其他達到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guī)定的條件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執(zhí)行。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將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事宜,將以公告形式告知。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行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等額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巴中市教育局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該崗位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公示后擬報送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按照參加該崗位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相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崗位聘用管理。并填寫《巴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作為事業(yè)單位新補充人員的人事檔案憑證。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單位,因未獲錄(聘)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報考對象,在本次聘用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單位錄(聘)用(以其他單位通知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招聘,本次招聘單位不予聘用。
九、紀律與監(jiān)督和相關提示
招聘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紀律。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請報考對象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因無法與報考對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對象自行負責。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和專業(yè)科目考試通知書是考生參加考試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對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招聘考試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告。
十、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聯系電話:0827-5269672(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27-5265952(巴中市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0827-5264610(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27-5255529(巴中市教育局)
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告發(fā)布機關另行明確。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