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
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規(guī)定及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4名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在編在崗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二)公開招聘應具備條件:
1.年齡、學歷、專業(yè)及從業(yè)經歷: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及相關要求;
2.未領取畢業(yè)證的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持所在學校的書面學歷證明報名參考,并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屆時不能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者,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須提供服務期滿證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結果的相關材料,屆時不能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其他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市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計劃招聘64人。具體崗位詳見附件《2016年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6年4月25日00:00至5月5日17:00。(節(jié)假日除外)
資格審查:2016年4月25日09:00至5月6日17:00。(節(jié)假日除外)
網上繳費:2016年4月25日09:00至5月6日23:59。(節(jié)假日除外)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一)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網絡審查和繳納筆試考務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二)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資格初審。本次考試進行網上資格審查,資格初審工作由都江堰市教育局負責。報考者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1-2個工作日后,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四)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6年5月6日23:59。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于2016年6月3日前的工作日內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五)打印準考證。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并于2016年6月2日至6月4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報名要求。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等,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等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及聘后管理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fā)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依據《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